时间:2022-12-20 04:33:2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台海网1月7日讯 据中新网报道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尚清6日于福建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厦门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增进两岸民生福祉,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为先行探索涉台检察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贡献“厦检模式”。
成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开展涉台检察工作;海沧区检察院设立“涉台检察室”,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涉台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及涉台民行申诉等案件,厦门持续深化涉台检察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推动服务台胞台企工作规范化。
“探索试行涉台检察联络工作机制,有效增进检察机关与台胞台企的沟通联络。”张尚清介绍,海沧区检察院率先在厦门自贸片区台湾创业馆设立涉台检察服务站、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涉台检察联络点,聘请台胞检察联络员,构建覆盖全市的“站-点-员”涉台检察联络网。
同时,厦门市检察院还出台《厦门市检察机关台胞检察联络员选任管理办法》《厦门市检察机关涉台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等,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3个涉台检察联络站(点),先后聘请五批29名知名台商、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
截至目前,共邀请台胞检察联络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142人次,听取台胞检察联络员意见84件次。
在持续探索创新涉台司法实践方面,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权的保障、强制措施的适用、不起诉决定的作出及缓刑的适用等,“均能让台湾地区涉案人员得到平等保护。”张尚清说。
张尚清指出,对可以宣告缓刑、在厦无固定居所的台湾地区刑事涉案人员,探索试行缓刑适用及实行社区矫正系列配套措施,通过派驻检察官对涉台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开展法律监督,共建涉台社区矫正教育安置基地;探索对涉嫌微罪轻罪台湾地区被不起诉人及非羁押诉讼人员帮教工作机制,建立涉台检察帮教基地,对符合要求的台湾地区涉案人员进行教育、管护、安置、帮扶。
据悉,海沧区检察院与厦门某公司共建涉台社区矫正帮教基地,在该基地对罪犯庄某某(台湾地区居民)进行矫正帮教,并指派3名台胞检察联络员予以协助,该案例被最高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台典型案例发布。2021年5月,厦门市检察院与厦门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工作的意见》,保障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截至2021年12月20日,已为5名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郑江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