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9:06:15来源:法律常识
各位朋友你好,本次我将把我执业以来有关刑事谅解方面的一些感受和相关的问题全部总结形成系列文章,本篇是系列文的第一篇,后续还会推出第二篇。主要有两个用意,第一是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第二是总结自己执业以来的经验,未来能够继续完善。欢迎你的点赞关注。
一、概念
不是每位朋友都了解这些专业术语,因此我还是要明确一下。
这个概念在一些教科书上面有,相关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故我的定义只是一家之言。
刑事谅解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基于真诚悔过或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通过道歉或赔礼道歉等方式,向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友表达歉意,以此获取谅解和宽恕的行为。
这里大家还要和民间词汇“私了”相互区别,我举个例子,甲把乙打伤,甲让乙不要去报案,大家私下赔钱了事,这是“私了”。而我说的刑事谅解是已经报案,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后再谈协商赔偿谅解的问题。
二、刑事谅解的阶段
这里我把自认为自己无罪的案件排除了哈,因此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具体分析。
例如: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把对方打伤了,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可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无罪,原因是对方先打得自己,自己是被迫防卫,不是故意伤害。因为是正当防卫认为自己无罪,自然不需要和对方谈谅解的问题。
因此刑事谅解是认为自己构成了犯罪,需要和对方达成协商谅解自己。
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刑事判决尚未生效,均可以和对方协商获取谅解。
这里的刑事判决没有生效包括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判决前这一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期间。
三、刑事谅解后不代表案件结束
有些朋友以为刑事谅解后案件就结束了,自己没事了。非也!
首先咱们要明确,刑事案件分为两种,一种叫自诉案件,自诉案件达成谅解后允许你撤诉,撤诉后自然没事了,但这种案件少的可怜(以后再谈谈自诉的问题)。更多的是第二种即公诉案件,公诉案件一旦启动,被害人的意志无法左右案件,就算你被害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请求司法机关不再追究,这是没用的,案件继续依法推进,刑事谅解只能作为一个酌定的量刑情节来考虑。
从实体角度看,若之后案件能够定罪,取得谅解,也愿意认罪认罚,能够作为一个宽缓处理的考量因素,对从轻处罚有好处。有时取得谅解甚至会影响到刑罚的具体运用,增加判缓刑、保命的可能性。
从程序角度看,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增加不予批准逮捕 、取保候审、不起诉的可能性,影响诉讼程序走向。至于影响的程序大小,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判断,若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影响程度较大,反之较小。
好了,今天我先说到这里,由于篇幅的原因,我把执业经验汇总、谅解书格式部分安排在下一篇,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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