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9:15:07来源:法律常识
在笔者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了要能够让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第一步是找到支持你诉讼请求的法条,并简单介绍了下法条的类型。那么如何找到这些法条呢?其实按照民法典一条一条读下去是个方法,也能对民法典有个宏观的理解,但是太费时费力,并不适合处理案例。试想,如果碰到一个案件都从《民法典》第1条看到1000条,那么审理一个案件将是个宏大的工程。那么有没有一种适合在处理案件时寻找请求权法条的思维方式呢?答案是肯定的。
这里我们先看一个例子,甲向乙购买了一个房屋,双方签订了合同,乙在房屋过户前又与丙签了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登记。现在甲起诉丙将房屋交还给自己。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或者改成起诉乙呢?
我们在分析这个案例时可以尝试一种思维顺序,1、丙是否答应过甲;2、房屋是否归甲所有。这种朴素的问题中就蕴含了请求权法条寻找的过程。
丙如果答应过甲,那么双方之间就存在合同关系,甲依据双方的合同是可以要求丙把房屋过户给自己的。
如果房屋是甲的,那么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占有自己房屋的人,甲也可以要求丙把房屋交还给自己。
为什么面对一个案件要按照上述这个过程来思考,一是具有说服性,因为答应过的事情要办到,不能反悔,这种思维符合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二是合同是有权占有他人物权的前提(上面例子中就是不动产),比如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合同,那么占有别人房屋就是合法占有。因此要先分析完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才能再分析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综上,面对一个案件时我们都可以尝试按照这个思维方式进行下去,先考虑有没有合同,没有的话再考虑侵犯了自己的哪项权利,这样就可以极大限缩请求权法条的范围。对应《民法典》可以先看债权编,然后再看物权编、人格权编、侵权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