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3:12:13来源:法律常识
这两天看到一个新闻,某地一个涉黑案件的庭审中,在庭审进行到第四天的时候,其中一个被告人向法庭提出要求更换辩护律师,原因是他的法律援助律师在这四天中没有为他说一句话。
说实话,看到这里的时候,内心是有一点点儿酸楚的。
想起我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件,我的两个同事是案件中一个被告人自费委托的辩护人,我是法援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我同事的收费比我的要高得多,但是因为是第一件涉黑刑事案件,我不想抱着打酱油的心态搞套路辩,把几十本案卷真的是仔细翻阅并做阅卷笔录,比我同事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少,但是真的羡慕他的收入。这个案子开庭时间连续五天,最后一天一直开到了深夜凌晨1点钟,开车回到家已经到了2点。但是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工作不仅仅得到了被告人的认可,同时也得到了很多同行的认可,在法院安排的午餐期间,有几个同行都以为我是被告人自费委托的律师。
自此以后,陆续办理了几起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有故意杀人的、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都尽自己最大能力去办每一个法律援助的案件。但说实话,案件的结果都是自己无能为力的,甚至辩护意见都很难被法庭采纳,而且很少知道为什么不采纳。
现在我已经不做法律援助案件了,虽然内心要求自己要对所有的当事人都要尽心尽力,但毕竟案件多了精力就不够了,当在法援案件上花费的时间越来越多的时候,内心里也会觉得对不起给自己付费的当事人。所以,慢慢就不再做法律援助的案件了。
今天就简单说一下法援律师。
一、法律援助的初衷
初衷很简单,让涉嫌犯罪的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保障,让刑事审判不仅体现实体结果上的正义,更能体现看得见的程序正义和程序合法。
二、法律援助的现实
现实是,法律援助成了律师、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人共同诟病的问题。
被告人认为法援律师根本没有尽到辩护律师的职责;部分法官和公诉人认为有些法援律师太过于“较真”而影响了案件的审判进度;大部分律师都觉得法援并没有真正体现法律援助的真意,甚至很多律师就是走了过场,没有认真阅卷、没有与被告人深入沟通,更有甚者根本就没有阅卷,只是看了一下起诉书就走向了法庭,在法庭上所做的都是“套路辩”。
三、法律援助的生意
更有些地方的律师已经将法律援助做成了一门生意,一年专门做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做几十甚至上百件,已经不考虑案件的质量了,主要就是为了法律程序上的完善而做,并没有真正地去研究案件,虽然一个案件的费用不高,但一年下来也是很可观的一笔收入。
四、法律援助的破局之路
1、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援助;
2、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待遇;
3、限制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
4、给法律援助律师足够的时间,不能下周要开庭,今天才指定律师援助,这样的援助不潦草才怪;
5、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水平要求,尽量减少刚执业一年的律师和实习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
6、律师要尊重自己,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
7、公检法要尊重律师、尊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