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3:53:12来源:法律常识
近些年,因北京市一直在实行小客车数量调控管理,想要买车上牌照需要先摇号取得指标,小客车购置指标变得尤为抢手,出现了一些借用他人指标买车的现象,也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
日前,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的罗士杰律师就代理了一起由借用他人小客车购置指标购车而引发纠纷的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结果不利于我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力挽狂澜,帮助当事人成功维权,要回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
现居东北的周先生名下有一北京小客车牌照指标,2011年其外甥刘先生与何女士结婚,何女士出资购买了一辆大众轿车,使用了周先生名下的京牌指标。之后车辆一直由刘先生和何女士夫妻二人共同占有、使用、维修,车辆相关手续由何女士办理并占有。
2016年刘先生与何女士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车辆归何女士所有,之后车辆由何女士占有、使用、维修并办理车辆保险事宜,直到周先生一审起诉何女士要求归还小客车配置指标和车辆。
2021年周先生向法院起诉何女士,要求她归还占用自己名下指标的京牌大众轿车,自己愿支付相应折价款。
经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和激烈的辩论,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均违反《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双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驳回原告周先生的诉求,双方矛盾自行解决。
一审被驳回后,周先生来到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罗士杰律师作为他的代理律师。
罗士杰律师详细听取了周先生的描述,又认真翻阅了相关资料后,为周先生提起上诉。罗律师提出,周先生名下的小客车指标现被何女士占有使用,不利于社会管理,一旦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将给周先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何女士归还车辆,周先生愿按照车辆现金价值给予补偿。
在法庭上,罗士杰律师指出,何女士在不具备购车资格的前提下借名买车,规避相关政策规定,这一行为违反了机动车登记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借名买车口头协议因损害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基于无效合同,何女士取得了周先生名下的小客车指标使用权,但该指标并非民法意义上的“物”,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难以与车辆分离而单独返还,因此何女士应返还使用该指标购买的车辆,对于何女士购买车辆而产生的损失,我方愿予补偿。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依法采信了罗士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何女士使用涉案车辆多年,参考该车辆的市场现值,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结果,改判周先生补偿何女士损失5万元,使用该牌照购置的大众轿车返还周先生。
成功拿回京牌车的周先生非常高兴,对罗士杰律师表示了感谢。
在此,信凯律师也要提醒大家,遵守法律规定,不钻法律空子,不做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事,是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最好方法。一旦权益遭受侵害,应尽快求助专业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
罗士杰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罗士杰律师,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罗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8年,民事和刑事兼修,代理了民事、刑事、经济纠纷案件上千起,对贪腐犯罪、职务侵占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寻衅滋事犯罪,故意伤害犯罪颇有研究,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罗律师辩护思路新颖,语言精准,法理清晰。民事案件能从对方的证据中挖掘有利于我方的证明目的,回避对我方不利的证据,反应敏捷,辩论到位,受到北京电视台BTV《法治进行时》、《法治中国60分》栏目多次专访。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工程项目|借款及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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