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5:04:26来源:法律常识
1982年,年仅20岁的杨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上街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等职务。2019年,原本已退居二线的杨建,通过法官遴选考试,被任命为上街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负责办理各类家事纠纷、诉前财产保全审查等案件。从入额始,他就以不服输的工作状态,以志在千里的奋斗姿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连续两年结案率达100%,且无一发回、改判,上诉案件100%维持,多次荣获上街区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家和才能万事兴,为办好家事案件,杨建结合家事纠纷的特点,积极探索出一套“专案专办”的审理模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调为主,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家庭家风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统一。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因父母离异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情感创伤和物质损失,确保未成年人在家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利益最大化、伤害最小化。在处理赡养等家庭纠纷时,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树敬老之风,促社会文明,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成为时代新风尚。
杨建办理案件细致耐心,收案后与法官助理、书记员分析案情,开庭前必调解,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思考和考虑问题,面对当事人的种种猜疑和顾虑,他总会事无巨细的耐心解答,解除当事人的不满情绪,为案件的开庭审理、调解的顺利开展、矛盾的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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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