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律师能直接找证人么,民事诉讼证据第75条规定

时间:2022-12-20 15:35:21来源:法律常识


赵律师解读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6条


第七十六条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赵律师解读第七十六条,这是新增条文,关于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的条文的规定。

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也是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但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所以在特殊情况下,证人可以以其他方式代替出庭作证。当然,这个效果还是要差得多,所以相关情形要严格限制。


1、民事法七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说到底,就是去不成!列举了三类,兜底了一类。大家注意原因必须是导致不能出庭,而非有了健康问题或者交通问题或者自然灾害就当然认为不能出庭,这个法庭还是要审查的。


2、证人不能出庭作证时的替代作证方式

(一)单向叙事方式

这种方式就是对法院单向陈述案件事实,法官、当事人不能通过询问等方式与证人交流。如,证人写的书面证言,证人自己陈述的录音录像等。由于是单向,失去了交流和发问答疑的环节,这种情况形成的证人证言真实性还是要打折扣的。

(二)双向交流方式

主要指法官和证人之间进行。双向交流的作证方式较单向叙事方式而言,避免法官只能单纯听取证人的陈述的局限,使证人在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官可以通过询问证人的方式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实。所以,双向交流比单向叙事好得多。

(三)多向交流

这种方式是指法官、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能与证人进行询问和交流。如电话作证、电视会议、网络视频作证等,这种方式与出庭作证几乎没有差别。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这种方式已经可以广泛使用了,哪怕是手机视频通话,赵律师认为都可以。这次疫情大爆发快速促进了远程视频办公的能力,各地基本上实现了视频审案,所以证人不能出庭作证采取多向交流必然成为主要和首选方式。


3、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证人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作证,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载明无法出庭作证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当然,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后认为原因不成立,应告知证人对其申请不予准许。人民法院不允许证人提出的不出庭作证申请的,证人仍应履行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

其实,赵律师的现实感受是,证人出庭本身就很困难,多少人排斥出庭作证的,规矩太多效果更差。所以,当事人在交易中尽可能减少证人这个可能性,多一点书面的证据、视听资料的证据。证人出庭这种官司很麻烦的。当然,如果涉及侵权这种突发事件,那也没有办法,需要当事人做工作说服证人出庭作证。

本条,解读完毕。


国晖数据法律实务研究中心致力于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实务的研究,主要业务范围为:

1、常年信息合规法律顾问;

2、专项个人信息合规审计、数据合规顾问;

3、数据专项行政听证、行政争议解决;

4、互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民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

5、个人信息处理合规评估、维权;

6、数据合规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务培训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找律师可靠吗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