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2:52:04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10月,天津市宝坻区大白街道甜水井村和靳家庄村整体拆迁。按照规定,村民以原有房产置换还迁楼房,由村民自行处置原有房屋附属设施及建筑废料等。然而王某某等人却以暴力手段垄断了拆迁交易市场,并从中牟利。近日,王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在宝坻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张某某和袁某某是宝坻区大白街道的村民,看到不少村民想要出售房屋,觉得是个赚钱的机会,于是二人合计去收房,再转卖给其他人。一天,二人来到甜水井村,还没进村,就被王某某等人拦截,并持械围攻殴打。张某某见状赶忙开着桑塔纳轿车去派出所报警。之后王某某等人也报警,称“张某某和袁某某打架斗殴”。后经查明,王某某等人系报警情况不属实,但其寻衅滋事的行为浮出水面。
原来,张某某和袁某某并不是来收房被打伤的个案,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有6批外地人来宝坻区大白街收房,均被王某某等人强索钱财或是殴打致伤。但是这些人迫于王某某等人在当地的势力,抱着破财免灾、息事宁人的想法而没有报案。
据了解,有些收购旧房屋的商贩,为了私利,在明知王某某等人垄断了当地拆迁市场的情况下,主动与他联系并交纳钱财,以达到收购到旧房屋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致使王某某等人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实施犯罪行为。
2018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靳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被告人张某、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靳某某、张某、李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四万六千元。
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马宏图告诉记者,五被告人均是被司法机关多次刑事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人员,在案发地区均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他们为实施犯罪而纠集在一起而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后,通过采取拦截、恐吓、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强行索取钱财,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然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但危害后果严重,不仅侵害了购买房屋商贩的利益和出售房屋的村民利益,更是严重扰乱了当地的房屋拆迁市场,破坏了当地稳定的社会秩序,影响恶劣。马宏图表示,通过这个案件,希望能够启示广大群众在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向司法机关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使司法机关能够迅速准确的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最初阶段,避免社会危害性的进一步扩大。(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