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3:37:06来源:法律常识
导读
定州市的范某2019年上半年借了叔伯哥哥8000元,叔伯哥哥和嫂子多次找其索要,还不起钱的范某不但不打算还钱,还打起了嫂子钱财的主意。范某以还钱的名义,先后三次通过嫂子的手机微信盗窃5053元。但最终事情败露,等待范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消失”的5000多元
4月13日18时许,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寺家庄刑警中队接到辖区群众吕女士的报警称,手机微信内的存款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找到吕女士了解情况。
据报案人吕女士介绍,4月12日上午,其在登陆手机微信时出现异常,显示微信号码在其他设备登陆,导致一直无法登录,吕女士以为自己的手机出了问题,就把手机拿到某手机店。下午4时,吕女士接到手机店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手机可以登陆微信了。吕女士来到手机店登陆微信后发现微信零钱里一下子少了2000多元,她让手机店的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微信账单,微信账单显示两笔交易是商户消费70元,另一笔是微信转账1953元。
嫌疑人浮出水面
当民警问及吕女士都有谁接触过其手机, 回忆称,其亲戚范某曾为自己设置过手机银行和密码。吕女士继续说,其爱人于2019年上半年借给范某8000元钱。今年3月21日,范某找到吕女士说,要以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还给吕女士。由于没有下载手机银行,就让范某帮忙下载,并告知其密码。3月22日,范某再次找到吕女士,并接触过其手机。之后,吕女士和爱人催范某还钱。4月12日,范某和吕女士约定好在鹿泉区寺家庄镇红旗大街某小区附近见面商谈还钱的事,范某再次接触过吕女士的手机。
民警根据吕女士提供的情况,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仔细查询吕女士的手机微信账单,发现吕女士手机微信里的钱有三次转出记录,第一次转出2000元,第二次转出1100元,第三次转出1953元,钱都转入了一个微信昵称“F”的账户里。这三次手机微信转账的时间与范某和吕女士三次见面的时间吻合。民警经过查证,微信昵称“F”的微信号码正是范某的。至此确定,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落网
正待民警对范某实施抓捕时,吕女士又接到范某打来的电话,范某对吕女士说:“要开车过来,再商量商量还钱的事。”当日晚22时许,当范某出现在寺家庄镇农业银行门口,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范某(男,28岁,定州市人)对其以还钱的名义,先后三次从吕女士手机微信里盗窃5053元,然后又用吕女士的手机微信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消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14日,嫌疑人范某因涉嫌盗窃被鹿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7日,嫌疑人范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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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鹿泉公安局
编辑制作: 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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