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7:00:50来源:法律常识
因为公路建设项目,朱先生所在村子在被征收范围之内。但是在实际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所给的补偿令村民们非常的不满意,很多村民质疑征收不规范不合法:没有征地批文,也没有相关公示公告。
在协商征拆补偿时,征收部门某领导与朱先生协商并承诺,只要朱先生签订了补偿协议,就把一个市区二层楼房低价卖给他。
朱先生为人淳朴,觉得征收部门领导的方案不错,不仅价格便宜而且位置优越,可以做生意经营,因对其非常的信任,在只有口头协议的情况下,朱先生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签了,补偿款领了,朱先生要求领导进行买卖二层楼的时候,征收部门领导不认了,朱先生此时才惊觉原来一切都是套路,自己被骗了。
征收部门领导说二层楼的事根本子虚乌有,都是朱先生的一面之词。他根本就没有承诺过,朱先生愤而将对方告到了法庭,但是因为当时都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协议,在庭审中朱先生拿不出来证据。
法官审理案件无数,他也心知肚明,大概猜测得到这些都是套路,虽然其认为朱先生很大可能性是是被骗才签了补偿协议,但是因为朱先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且对方对此事也死不承认,最终,法官也依法判决朱先生败诉。
但是朱先生并没有因为败诉而就此放弃,转而咨询律师:
律师在接案以后,开始调查取证,对于修建公路项目的土地征收的合法性进行了了解,并提起相关国土查处申请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因为律师的有效介入以及律师提起的法律程序,给征收方不断施压,也让征收方看到了村民朱先生维权的决心,在促进与征收方协商谈判上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后来,在双方协商下,朱先生被骗签订的原协议作废,征收方与朱先生签订了新的补偿协议,协议中增加了一个宅基地安置,货币补偿也增加了20%,朱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原本败诉已经没有希望的纠纷迎来了新的转机,朱先生也获得了满意的结果。甚至要比自己预想的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