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07:25:28来源:法律常识
昨日有网友前来询问“发生了交通事故伤及脑部,可以私了吗?”
小编认为,交通事故若是情形轻微,是可以考虑私了,但是因交通事故脑部受伤的,最好采取诉讼索赔。因为如果发生后续需要治疗的情况,私了之后是无法再向肇事司机索要赔偿的,而诉讼索赔则可以。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医疗证明、鉴定结论均可作为主张后续治疗费的依据,同时律师也可以为受害人计算好后续赔偿费用,尽量保障受害人的最大合法利益。
2011年的时候,国晖律所受到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委托,受害人吴某为事故委托人。
当时吴某与肇事司机林某驾驶的一辆轻型箱式货车发生碰撞,因林某未确保安全驾驶,车头撞到吴某,导致吴某骨折。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认定这起交通事故中林某与吴某负同等责任。同时,吴某在出院后经过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且后续治疗费需要7000元左右。
吴某在国晖律师的协助下,将肇事司机林某及林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主张两被告先行赔偿后续治疗费用。林某与保险公司不服吴某所主张的后续治疗费,认为吴某受伤仅仅有鉴定结论,并无任何医嘱证明,如何确定后续治疗费需要7000元,因此向法院申请等待实际发生后再据实另案。
面对被告的辩称,国晖律师向法院据理力争,认为吴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骨折,在第一次手术时就需植入钛板以固定断骨,待伤口愈合之后取出内定。
但取出内固定得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伤情3-6个月不等,鉴于等待的时间过长,为了避免超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1年的诉讼时效,且为了让交通事故受害人尽早获得事故赔偿款,《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有规定,对于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是可以和意见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予以补偿的。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原告取出内固定物需要花费7000元,此为原告因该交通事故受伤后治疗中必然发生的费用,应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如果受害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主张后续治疗费,是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及鉴定结论的。且庭辩过程中被告质疑原告与国晖律师提供的鉴定结论,认为医疗证明才具有后续治疗的证明力,是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因此不能受到法院支持。
被告在律法方面的知识与国晖律师相差甚远,不及国晖律师字字珠玑,吴某在国晖律师的协助下,可谓是索赔成功。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后向肇事者主张赔偿的,虽是交通事故索赔中步骤之一,但是由于大多数人都对法律法规了解甚微,其中还有一些因不想出律师费而选择私了的途径向肇事者索赔,因此漏掉了后续治疗费,甚至精神损失抚慰金与残疾赔偿金等等。像这种类型案件不找律师介入,日后再发现自己损失了几十万,这时候后悔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