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车撞了找律师,老人被车撞了找律师有用吗

时间:2022-12-21 07:33:27来源:法律常识

篮球、足球,这些常见的体育竞技类活动,往往带有一定的对抗性、风险性特征,虽然按理它们不会伴随高度的危险,风险性却仍高于日常生活,就好比拿打篮球和洗衣做饭、下个围棋来比较,正常人都清楚打篮球造成身体损伤的可能性更大。

球场上的人身伤害并不少见,被对手的球击中,两方身体发生碰撞导致受伤,都属于常见情形,参加比赛的人肯定需要对风险有一定的认知,并且默认了风险的存在,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那么从球场上横穿过去前,是否也应当清楚潜在风险这个东西呢?

老人横穿球场被学生撞伤,学生照顾6年后老人再索赔7万,法院判了


广州发生的老人横穿篮球场被学生撞伤,学生一家照顾6年后,老太再以身体损害为由,索赔各项损失7万的案件,就是一个司法实践中非常典型的案例,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

家住广州的曾婆婆年逾七旬,人老了免不了身体病痛增多,出行在外,需要格外地小心,曾婆婆也很惜命,平时过马路一准要看着红绿灯,也不会爬高跑跳,不过在2013年11月的一天,曾婆婆却放松了小心。

曾婆婆家附近有一所中学,有时候为图方便少走点路,曾婆婆便会从学校中间穿过去快些回家,这天,她照样提着东西往家里赶,见篮球场上有一群男孩正打篮球,呼喊加油的声音源源不绝,比赛已经打到激烈时刻,也没往心里去,径直抄近路打算从场上过去,谁知一下就被人撞倒在地上。

老人横穿球场被学生撞伤,学生照顾6年后老人再索赔7万,法院判了


初中生小刘正跟同学打球玩得兴致勃勃,完全没想到球场上会忽然出现个老人家,见曾婆婆跌倒在地“哎哟、哎哟”叫唤,顿时慌了手脚,其他人也停了下来,机灵些的立马跑去叫老师,老师见状自然要联系家长,小刘的父亲刘先生接到电话得知儿子撞倒老人,赶紧来看。

曾婆婆因为受伤被送去医院,刘先生看老人家确实因为被儿子撞到伤着了,有些愧疚,便忙前忙后照顾曾婆婆,从曾婆婆住院到出院,处理了不少的大小事宜,曾婆婆有女儿,母亲受伤了当然也要来看护着,她主动找到刘先生商量医疗费该怎么算,最后双方说好各自负责一半。

按照约定,刘先生应该承担1万块钱的医疗费,刘先生家里的经济情况比较一般,这1万块是跟亲戚借了点钱才转给了对方,不料曾婆婆知道这件事后诧异地表示她完全不知道女儿向刘先生要医药费,看刘先生跑前跑后,对自己照顾得当,曾婆婆另外和刘先生一家达成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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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初,曾婆婆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好刘先生一家应当照顾她的日常生活直到2019年,这6年间的照顾也就是如刘先生之前做的那样,包括一些帮着做家务、洗脚、有时间便护送她外出之类的事项,类似于把曾婆婆当成亲人来照看,不出什么钱但需要出力。

如果刘先生一家尽职尽责地做到了,曾婆婆便不再问他们要精神损失和医药费用,另外还会分期把之前收到的1万元分期还给他们。事情到这里也算是皆大欢喜,刘先生和妻子担起了部分照顾老人的责任,每个星期有时间就去找曾婆婆,曾婆婆需要修电器、按摩身体或者洗衣拖地,都可以要求刘先生帮忙。

正常地发展下去,两边本来应该互不相欠了,但中途出现异常,原来2016年年底双方签了补充协议,按照曾婆婆的要求,把照顾期限延长到2021年2月,而不是之前的2019年12月31日,大半年后,双方再次推翻之前的协议,改回原来约的期限,并且各自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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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2020年,刘先生和小刘觉得事情总算完结了,曾婆婆年纪再大,照顾她也应该是子女的事,跟他们无关了,却不料曾婆婆对此感到不满意,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和小刘父子告到法院,理由是一来当年小刘的冲撞行为导致她受伤行动不便带来了人身损害,二来后续协商照顾期限,遭到了刘先生强制要求。

她本来希望被照顾到2021年2月才变更协议,谁知刘先生一家先答应,后来不乐意,便强行要求改回原来的,她害怕不同意就会丧失要求照顾的权利,无奈签字,刘家一是侵权二是言而无信,应该承担责任,赔她医疗费、营养费、护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7万余元。

与此同时,曾婆婆也承认这6年来刘先生和他的妻子包括学生小刘,对她的照顾是尽了心力的。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曾婆婆有没有权利,在受到照顾6年后依旧索赔呢?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曾婆婆横穿篮球场,被正在打篮球的小刘无意撞倒,属不属于侵权的行为,法谚说“自甘冒险者自食其果”,《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对自甘冒险规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参考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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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自甘冒险作为抗辩事由,可免除行为人的赔偿责任。打篮球的人出现身体碰撞导致受伤是难以避免的风险,参加活动者知道风险的存在,曾婆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当一清二楚,但她仍然在学生们打篮球时横穿过去,导致被碰倒,小刘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本来不需要赔偿曾婆婆。

小刘一家在那之后承担了6年照顾曾婆婆的责任,尽到了义务,跟责任无关,在道德上值得提倡,曾婆婆的索赔2项事由“侵权”和“言而无信”都缺少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她的诉求,这场纠纷到此为止。

(《老人横穿球场被学生撞伤,学生照顾6年后老太再索赔7万,法院判了》一文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侵删;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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