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找欠款案件律师,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什么

时间:2022-12-21 11:33:51来源:法律常识

您是否担心诉累过多影响企业信誉?

您是否烦恼业务繁忙无暇应付诉讼?

您是否不愿多年合作关系僵于庭审?

别急,社会化有偿调解帮助您!


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


让律师化身为调解员,发挥其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与专业素养,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争议纠纷。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伍俊鹏


诉前调解程序简单,周期短,成本低,如果调解顺利的话,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份“福利”,只是推广和发展仍然需要一个过程。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郭素静


调解是一门博大精深的综合学科,是关于法律的显学,需要知法懂法,是关于选择的经济学;需要搏弈均衡;是关于情绪的心理学,需要洞悉人情。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林 彦


2020年11月,天河法院正式开始了社会化有偿调解试点工作“从零到有”的探索实践。


机制弥合了传统诉前联调机制经费不足、专业性不强、当事人调解意愿不强等缺陷,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专业性优势,降低了纠纷化解成本、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便捷、优质、普惠、高效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年多来,一件又一件的成功案例告诉我们,该项机制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正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在诉源治理的新路径上。


本次专题

我们请到了10位天法特邀律师调解员

通过两期推送

介绍他们办理过的有偿调解成功案例

以及一年来的心得分享~

这不,第一期来了

速览!


案例一

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



基本案情

2020年,陈某与某教育公司签订课程培训协议,并支付了培训费用。后陈某因家庭原因,在仅开通网上听课账号并参加一次培训后,就不能再继续参加培训。陈某将此情况及时向该公司作了说明,并希望其能适当退还部分费用。


但该公司认为,依据协议约定,一旦陈某开通了听课账号,如非公司原因造成陈某不能参加培训,则费用概不退还。


协商未果,陈某向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退费。


调解过程



双管齐下达和解


调解员发现,如果严格按照协议条款的约定,陈某的请求确实不符合退费的情形。可陈某系刚毕业的大学生,经济条件一般,其不继续履约确实并非恶意悔约。


经侧面了解,调解员得知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由教育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调解员紧紧抓住这一点,向该公司阐明法律对格式合同提供一方的不利规定,使其认识到自己的法律风险,并一再强调陈某的家庭情况,希望其本着公平原则,适当退费。


同时,调解员也向陈某阐明每个人都应当尊重合同、具备契约精神,不能随意悔约,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认真考量自身的履约能力,不能头脑一热就把字签了。如果人人都随意签约、随意悔约,那必然导致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


最终,经调解员与当事人双方多轮电话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教育公司退款,陈某对自己的悔约表示了歉意并撤诉。


调解心得


要让各方当事人在案件中吃一堑长一智,这就要求调解员把工作再往前多迈一步。


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告知教育公司,其合同条款过于宽泛,需要进一步细化,如果格式合同中约定了对另一方不利的条款,必须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作出提示,否则,一旦涉诉,格式合同提供方将极易承担不利后果。至此,调解工作才画上圆满的句号。



案例二

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


基本案情

周某与揭某系多年合作伙伴,揭某有一笔欠款未能按期偿还。揭某声称有一副高价值的清朝宫廷古董画放在周某处质押,目前很担心古董画的安全性与是否还在原告手中等等,故还款一拖再拖。


调解过程


坚持不懈促和谐


本案调解工作的一大难点是周某系某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日常工作繁忙,一直由其代理律师和中间协调人李某出面,连其代理律师都声称难以直接接触到周某本人,为本案调解沟通工作增添了不少困难。


调解员自2021年8月18日接到案件后,持续进行调解,到9月2日,调解员依据双方讨论结果草拟了初步调解方案。在确认调解方案的过程中,双方对调解方案的条款细节又出现了许多争议,并且出现多次反复,可谓旷日持久,连作为中间协调人的李某都认为“现感觉双方差距难以弥合,无能为力”,直接退出了调解群。


但调解员不舍得让之前的调解工作付诸东流,再次给揭某打了通电话,告知其利弊让他再认真考虑下。在此基础上调解员进一步细化对案涉古董画的处理,向揭某明确如果如期还款完毕,周某需要将古董画完好归还,否则揭某可以另案起诉。


最终,双方于9月4日达成一致意见,于9月6日完成了司法确认。


调解心得


成功的调解通常离不开坚持不懈,调解员的坚持最终换来了双方的好结果。


双方是老合作伙伴,调解结案很好地维护了双方的颜面,也和谐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案例三

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22日至6月22日,汤某陆续从麦某处借款42500元,并出具了欠条两份。后汤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偿还债务,且与麦某失去联系。麦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汤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调解过程


趋利避害明事理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诉讼及执行工作难点,向麦某阐明了调解的优势,麦某遂接纳了调解,并同意给予汤某一定的还款周期。同时,在与汤某的沟通中,调解员向其阐明了判决及强制执行对其存在的不利影响,说服其接受调解,并进一步了解了他目前的状况,其虽然有工作但不具有稳定性,且存在较多的网络借款。经过沟通,汤某表示他有还款意愿,但还款能力有限,只能半年还1万元左右。


随后,调解员向麦某描述了汤某的实际情况,麦某同意了半年还款1万元的安排,同时也仅要求其偿还本金及6500元的利息。


调解员遂拟定了调解协议,将调解协议提交给法官审核,法官对协议的合法性,重点对利息部分的合法性进行了细致审核,随后进行了调解协议的签署及司法确认。


后来,在第一期还款期限届满前,汤某主动联系调解员,表示愿意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麦某也欣然接受,双方矛盾化解,调解员也向法院提交了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的凭证。


调解心得


本案中,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是小案件,但法官审慎的态度令人佩服。现在回过头来想,如果所有的案件以这样的态度去对待,是对所有当事人的负责。确保调解合法,这是大前提,不能仅仅为了促成调解而调解,而是应当在坚持原则下调解。


在本次调解过程中,我主动放弃了调解费用。社会上,类似汤某这样的年轻人很多,他们虽然有工作,但通过借信用卡、网络贷等方式过着超前消费的生活,导致长期处于“负债状态”。我从内心希望他能尽快回归到正常生活,少一些负债。我认为调解员需要更多地从社会稳定与和谐的角度出发,从对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的角度出发,来考量我们做调解工作的价值所在。



案例四

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


基本案情

黄某与某饮品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及合同费用,后因选址争议未能开店,黄某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返还履约保证金、合同费用及利息。


调解过程


严密执行寻突破


调解员介入调解后,第一步,联系黄某是否同意调解及其金额的心理预期,黄某表示同意调解,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利息可以免除。


第二步,联系饮品公司,黄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打过去后无人接听,后调解员通过企查查查得一个固定电话,打过去说明情况后要求对方提供法务联系方式,随后与法务取得联系,要求其在两天内和公司确认是否同意解约、退款等事项。事实证明,找对了人事情就解决了一半,起诉或调解过程中作为原告要积极提供被告联系方式,更有利于联系被告,解决争议。该饮品公司表示同意退还款项,但要没收部分履约金,对调解费用的承担方面表示绝不能接受。


第三步,再次联系黄某,从调解的优越性、能够尽快拿回款项等方面给黄某做工作,黄某同意承担调解费。


第四步,联系饮品公司确认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及付款流程等内容。


第五步,根据双方初步意向拟定调解协议初稿,发给双方确认,得到双方确认后,再发给法院确认、走律所盖章流程,并与三方确定签订正式调解协议的时间,提醒被告应该携带授权材料、提醒原告携带证据原件等其他事项。


第六步,签署正式调解协议。


第七步,将律所盖章的调解协议送达给双方。


调解心得


记得当时签订调解协议是个台风天,双方当事人都如约来到了现场签署协议,最终握手言和、满意而归,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调解方式的优越性,为争议的和平、顺利解决感到满意。



案例五

社会化有偿调解,律师调解员们这样干!


基本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服务合同,约定自2021年4月起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微信公众号设计运营服务。后因楼市下行、资金运转困难,被申请人未能及时支付季度服务费,申请人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的服务费、违约金、维权费用。


调解过程



合理建议化是非


因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具备调解的基础,调解员首先向双方说明解释诉前调解的优势,可以避免后续讼累及后续裁判文书公开,从而有损被告商业形象,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经过沟通,调解员得知被申请人对欠款事实与欠付金额没有异议,但公司年度预算包已经用完,确实无法支付欠款。在协商调解方案过程中,因被申请人提出的付款期限与申请人预期差距较大,申请人一度欲终止调解,调解员建议被申请人体谅申请人作为小微企业的难处,应该尽快明确第一期合同款项的支付期限并争取春节前支付,以表明自己的诚意,换取对方的信任与让步。


最终,被申请人同意并在春节前支付第一期合同款项,双方就后续款项支付时间和违约条件等内容达成一致。


调解心得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早已将司法确认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列入,但是在实践当中,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较少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解决双方纠纷,对于法院审查司法确认案件的标准、需提交文件的具体要求都不甚了解。


因此,我借此案向承办法官及时收集、整理申请司法确认所需的文件资料及范本,了解审查相应司法确认案件的标准,从而避免当事人达成调解后,因不熟悉流程或者准备文件而耽误时间,动摇调解意向,也为后续充分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做准备。


天法特邀律师调解员的“调解经”

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下期更新!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找律师可靠吗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