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13:31:22来源:法律常识
胖乎律师持续关注普顿外汇事件。(本篇是“普顿事件”的第四篇文章)
上期文章里,我针对近期咨询者的提问做了归纳,总结了四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1、外汇交易究竟合不合法?
2、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3、境外注册的公司(平台)国内法律如何管辖?
4、(经纪人)不知道违法的话还是违法吗?
在之前文章里,我提到普顿目前还不能百分百定性为传销资金盘,但是根据目前现有的资料信息(打问号的资质情况、拉人头的运作模式、高到离谱的投资回报等等),普顿假借外汇交易,实质传销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极大。
通过对比一个典型的传销资金盘——“沃尔克”外汇理财(从17年崩盘后到18年被公安立案再到后来的侦查阶段),我们来谈其中两个问题:
之所以重提“沃尔克外汇传销案”,是因为它和日前普顿外汇事件,从整个共性特征上可以说无比相似,只不过换了件外衣。
都宣称:海外资质监管(普顿是印尼、沃尔克是号称英国FCA监管)
都打出:托管式理财口号
都保证:高收益高回报
都通过:金字塔式的传销分级模式
甚至连崩盘后的“说辞”都如出一辙,沃尔克在2017年崩盘后,和如今普顿董事长近日发出的声明视频一样,都是对外声称自己遭受了黑客攻击,导致平台停运。
详见:
“沃尔克集团的《郑重声明》:
尊敬的客户您好:很不幸的告诉大家一件伤感的事情。今日,公司智能跟单交易系统遭遇黑客攻击……”
沃尔克2014年开盘,2017年崩盘,2018年公安开始陆续立案侦查,涉及投资会员40万人,总涉案金额百亿元。而普顿的规模将远远超过它(目前预测涉及人数就在百万)。
目前看,普顿事件当下就处在一个刚刚崩盘,各路投资者陆续报案或者持续观望,到公安立案侦查的中间阶段。
2018年沃尔克崩盘后,各派出所接受报案是在市局统一通知后,确定了方向和法律问题后,展开相关的案件立案和侦办。
最后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
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公安机关在此类金融案件中的办理流程,整个的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给大家做了一个流程图):
1、报案阶段:这里的形式是多样的,比如说“控告”、“举报”、“投案”等。
就普顿事件中,我个人这边接到的咨询情况来看,目前已经出现了大量的投资人举报(控告)上级经纪人的事件。也有部分经纪人已经被控制。
2、案件受理:公安制作笔录,报案者受案登记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问询报案人相关细则情况,同时制作笔录,由报案人签名、按指印。(必要时,录音或者录像)
这里会有两份相关文件:
《受案登记表》:由公安制作并出具回执;
《接受证据材料清单》:报案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的,公安据此制作证据清单。
*(关于沟通过程中诸如如何做笔录的问题我下面会详细谈到)
目前,大部分的投资者报案人是在这个阶段,所以,很多投资人收到的消息是等通知,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一部分是投资人确实是投资行为,提供的报案材料和内容无法判断或者直接判断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投资行为。
同时,这个阶段,也有一大部分经纪人观望,甚至有些经纪人还在安抚。无论表达出来的多么确信,我相信他们的内心一定是恐慌的。
3、审查阶段:根据案件情况会出现多种可能情况。
(1)不予立案
(2)不属于公安管辖,移送其他有关机关
(3)需要继续侦查以确定要不要立案
(4)需要报案人去人民法院自行起诉的
(5)立案
4、立案后的侦查阶段:全面侦查、收集、完善证据材料。
此阶段就是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手段),包括:
(1)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
(2)侦查:勘验、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鉴定,辨认,技术侦查,通缉等。
(3)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5、侦查终结:确定是否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审查起诉。
这里也同样会存在两种情况:
(1)终止侦查后撤案:比如说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构不成犯罪的
(2)移送审查起诉
6、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此阶段就是接下来的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了。
以上阶段,等拿到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短则两年,长则数年都有可能。
(胖乎律师为国内一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第一被告辩护,一共25个被告人,涉众50万人,从公安机关立案到最后一审判决生效,已经两年多,公诉与辩护方发生了重大分歧,前后两次补充侦查,两次重新鉴定,到现在执行问题还没开始,单纯沟通案情会见数十次,几乎每月一到两次,开庭前期更多)。
这也是沃克尔,到目前为止,一直未查到生效判决的可能的原因。
由上可以看出,公安在刑事案件中从“接受报案”到确定“是否立案”再到是否“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整个流程环节上是比较复杂严谨的,这个期限上也相对比较长。
在立案上的审查阶段,到立案后的侦查阶段,根据案情实际情况,这个期限短则数月,长则一年多甚至更久。更何况还有之后的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的期限。
金融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它往往案情复杂,我前面谈到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就有五种之多,再加上涉案人数和金额的巨大,此类案件的侦办过程,其难度可想而知。
这里之所以,针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过程,详细给大家做出说明,原因在于:
一是普顿事件目前正处在这个(投资者开始集体报案控告)关头;
二是普顿事件如果被定性为严重的金融的犯罪(目前可能性极大),那么后续牵扯的犯罪人员数量将会非常大,一方面会有大量小投资者报案,一方面会有大量涉案(上级)经纪人因此被控告。
由此牵扯出的法律问题就会有很多,比如说:
针对投资人的如何报案后配合侦查?
针对经纪人的(我之前文章谈到的比如不知情犯罪)如何应对?
等等。
先说个大前提,张口能承诺给你要回钱的人,远离他。
警察叔叔都不敢说这话,更别说其他人。
任何群体事件,总会有一部分抓住大家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趁人之危,雪上加霜或者落井下石。
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参与经纪人或者涉嫌犯罪的,进行法律咨询都是为了厘清法律问题和责任。防止责任或者损失扩大。
之所以谈这个问题,也是结合我自身的经历体会。近日,我个人在很多投资者(或经纪人)的咨询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问题:
——多数的投资者(或经纪人)并不知道如何与律师沟通。
其中的原因是一方面,他们现阶段处在一个自身就很困惑焦虑的时期,很多投资者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追回投资款),很多经纪人也会问到我类似关于(有人控告我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所以,面对接下来可能出现的情况,(不仅是与法律专业人士沟通寻求帮助)更多是在我上一个问题中提到的,接下来的阶段(如何与公安机关沟通)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是下一步的关键。
我列举了十个相关问题:
希望大家首先自己先厘清这几个基本问题,而不是一头雾水跑去公安局,一问三不知,最后想报案的报不上,想控告的也控不了。
除了这几个相关问题,再一个对于此类金融犯罪案件,国家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整治打击,公安部也一直将严打金融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作为重要工作。
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的讲话: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特别是金融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全面提升对风险隐患的洞察感知能力和防控应对水平,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金融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从普顿事件就不难看出,如此之多的参与人员和涉案金额,影响全国各地,各个年龄阶层的相关利益。
而在此类事件(案件)中,会有很大一部分人群除了可能面临的巨额财产损失之外,更有:
在犯罪边缘摇摇欲坠而不自知者
在明治犯罪而轻视司法企图逃之夭夭者
以及数量极大的至今蒙在鼓里心存幻想不知所措者
……
关于普顿事件,胖乎律师将继续关注。
本期律师:王科栋 刑事律师
擅长领域:金融、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黑社会犯罪和企业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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