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0:07:10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怎么办?主任检察官说了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7日讯日前,永安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邓清华在审查一起摩托车盗窃案中,发现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的8名漏犯。在过去,就本案是否追诉需要案件承办人提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的三级审批,而如今,邓清华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决定追诉漏犯,她切身感受到了改革“放权”给办案带来的提速增效。
今年1月8日,省检察院批复通过了永安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永安检察院和漳浦检察院被列为全省试点单位。自3月份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永安检察院积极推行“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管理改革,突出办案主体地位,强化专业队伍保障,“放权”与“监督”并重,探索出了一条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的新路子。
“放权”回归司法规律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改变了过去‘决者不查,查者不决’的情况,能够充分调动我们办案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对全局的把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主任检察官余建文对“放权”深有感触。
检察官深入实地排查案件线索
过去,“三级审批制度”使得办案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且存在主体不明、责任难追等问题。因此,将传统的三级审批办案模式进行“去行政化”改造,成了永安检察院本次改革的首要工作。“我们要让办案减少行政属性,回归司法规律。”该院政治处主任林坚解释道。
根据检察业务工作特点和职能分工,永安检察院将原有的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生态、监所、民行等7个科室整合为职务犯罪侦查局、刑事检察局和民事行政检察局,由副检察长兼任局长,下设11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每组配备1名主任检察官和不少于2名检察官或检察辅助人员,依法赋予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决定权,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管理改革,加强了办案资源的统筹调度,减少了中间层级,简化了办案流程,有效提高了办案工作流转速度和运行效率,这是全院办案检察官的普遍感受。
“就拿我办的永安某村村干部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窝案来说吧。”余建文介绍说,当时,以他的办案组为主,他作为主任检察官,直接行使了初查、侦查方案、查询相关信息等审批权,提高了办案效率,而职务犯罪侦查局在复核测量土地、审讯等环节抽调其他组员配合,盘活了整个侦察资源,实现人力的精确、有效配置,从而把握了办案时效。最终,他们在2个月内完成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工作,10名犯罪嫌疑人在审讯阶段就全部认罪并退出了全部赃款53万元。
试点以来,全院录入2863份在用法律文书,主任检察官直接决定的案件占总数的92%,办案节奏明显加快。其中,在涉嫌暴力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同比增加的情况下,公诉案件办案效率由原有的平均每天审结1.03件提高至1.6件,效率提高55.3%。
“专业”保障办案质效
在改革中,永安检察院推行“大轮小专”分案制度,以办案组为单位,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案件编号以“轮案”的方式进行均衡分案,实行捕诉职能合一。同时,在此基础上,合理调配检察人力资源,突出专业分工,强化一体办案,锻造了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这其中,鉴于危险驾驶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对简单,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特殊性,永安检察院对这两类案件实行分类集中办理。同时,职务犯罪侦查局根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类别明确工作侧重。适度的专业化分工,使得各办案组有了较为明确的业务专研方向,保障了办案质量,办案周期缩短了不少,其中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办理期限由原来的14.95天缩短为6.35天。
主任检察官汪振恩将联席会看作一场智慧碰撞的“头脑风暴”。事实上,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他就尝过联席会的“智果”:起初,针对犯罪嫌疑人华某虚假投注“六合彩”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诈骗行为,汪振恩有些拿捏不准,通过联席会,他收获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最终认定本案有财产权的转移,华某的行为存在非法占有故意,属于诈骗行为,并以诈骗罪对华某提起公诉。
新的办案模式,对专业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干警们越发领会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以本次改革为契机,该院通过“一人一课”、“检察论坛”、听庭评议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涌现了不少“检察业务标兵”“检察业务能手”和“优秀侦查员”,由该院呈报的“检察机关全程督办辖区河道流域综合治理探索”是我省唯一获评环保部、司法部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
今年1月8日,省检察院批复通过了永安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永安检察院和漳浦检察院被列为全省试点单位。
“监督”提升执法公信
伴随着“权责清单”的出炉,永安检察院深刻感觉到,权力下放的同时,加强权力监督的重要性。为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执法公信,永安检察院动了不少心思。
在严格内部考评方面,永安检察院以办案组为单位,完善岗位目标量化动态考核管理,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管,每月开展案件信息公开检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核查、案件质量评查,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上级院的各类通报和本院各类评查结果作为客观性考评依据。
同时,永安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官终身负责制要求,实行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将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的监管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人员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等,建档记录,集中管理,形成信息共享、客观评估、激励警示的综合干警档案,并作为检察官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依据。
在外部监督方面,永安检察院通过在受案接访大厅、案件管理大厅等窗口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群众等研讨座谈,由此开展多元评价。试点以来,永安检察院公开法律文书395份、重要案件信息1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073件,“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7条、“永检青年”微信编发73期,增强了检察权运行的透明度。
“既然是办案责任制改革,‘责任’应该放在第一位,最终的落脚点应该体现在办案质量和司法公平公正上。”该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局局长颜誉勋表示,今后,永安检察院还将通过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等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让办案质量和效率获得保障和提升。
(陈莉莉 吴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