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诉找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流程

时间:2022-12-21 16:26:24来源:法律常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流程


积极应对并妥善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贯穿于交通事故发生前后,本律师试图从交通事故发生前后的法律风险规避角度出发,分析不同主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规范要点,提醒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利益保护意识,降低事故发生风险及应对成本。

一、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范、保安全免过错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居民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路面饱和的情况下,因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违章行为引起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虽然我国法律制度对行人、非机动车一方给予了倾向性保护,但审判实践仍会依法根据行人、非机动车一方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法使用过错责任原则认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行人、非机动车的过错程序,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根据司法实践,当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产生纠纷,一般是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纠纷,而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流程

由此可见,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并非都是要机动车负全责,而是根据双方过错情况确定责任分担。因此,道路交通各方参与者遵守交通规范,不仅确保人身安全,而且是事故发生后主张权利的正当性的必要前提。

二、机动车一方:充分发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风险分担作用

1.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首先,法律对商业三者险和交强险在赔付方面的归责原则不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合法驾驶人只有在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时,保险公司才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履行对受害人的赔付义务,所以是确定当事人责任在先,保险赔付在后;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是保险赔付在先,确定责任在后。

其次,法律对商业三者险和交强险在免赔范围上设定的不同。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但其投保费和责任限额由保险各方当事人以合同方式约定,较为灵活宽松;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其基础费率由保监会审批,赔偿责任限额(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全国统一。

2.未投保交强险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交强险投保义务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购买义务人与侵权人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承担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才可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3.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付顺序。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以外的不足部分,机动车一方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商业险合同分散由此带来的风险。

4.商业险免赔情形。

从上表得知,商业险并非对交强险以外不足部分均全额予以赔付,事实上各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订商业险合同时,均制定了适用不同情形的免赔条款。特在此列出各保险公司常见的免赔条款和其应履行的相应提示、明确说明义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注意车辆驾驶规范,规避交通事故赔偿风险。

三、发生车祸是否应当先行垫付伤者医药费

发生车祸是否可以不垫付伤者医药费?如果伤者病情很重,因为赔偿金没有及时垫付而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

本律师认为,在没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行车合法上路前提之下,如果可以,尽量不提前垫付,不接受私下调解。如果垫付,一定要留下垫付款项的凭证。先小人,后君子,有利于事情的顺利解决,切勿先君子,后小人,自找麻烦。

作为肇事嫌疑人,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122、120和机动车所属保险公司电话,不要逃逸,千万不能逃逸;若遇见不明情况,不要挪动伤者,应当原地等待交通调查部门和医疗救援部门的到来。

医疗人员到来前,如果知晓伤者家属联系方式,应当立即联系其家属。如果家属抵达现场,则可以让家属陪同去医院,如实告知家属,车辆购买的商业险情况,该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但非万不得已的情况,都不要因为所谓的良心,去医院垫付。如果联系不上家属,作为事故责任人之一,你可以跟着救护车去,然后告诉医疗机构,已经购买足额保险,如实检查、全力治疗。

除此之外,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交警要扣车,所有公安机关需要的资料都给他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保险单和联系方式。

另外有人担心,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扣押了,事故后不能放车,感到万分着急。在此,我想告诉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后,扣车是正常的法律惩治手段,至于接下来的出行,自己另觅它途,平台叫车、地铁、公交和共享单车都是解决办法,已经出了交通事故,干嘛非着急要车。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即可前往交警大队索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车辆放行通知书,然后携带放行通知书直接提车,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不用缴纳停车费用。如果停车场不给你车,违法收费,你可以径直拨打110,或者去交警大队找督察,市长热线也是你的理想选择。当然,如果你愿意缴纳停车费,就不用这样折腾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后,如果双方认可,让对方把所有医疗病历、医疗票据相关资料携带齐全,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对方贪心不足,蛇吞象的话,保险公司一定会按照保险规章,公事公办,不会惯着任何一方当事人,你只需要在旁边听着就好了,不用发表任何意见,可以帮他多要赔偿,当然保险公司也不会听你的,也不要因为所谓的好心,满足他们无理取闹的要求。至于,赔偿过程中经常涉及的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尽量不要私下协商,任何地区,都已经建立并且完善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地方细则,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销,前提是相关证据凭证齐全。比如说,涉及到手上一方的误工费,对方说自己一个月赚10W,你不用表示任何怀疑,也不用尝试说服对方诚实守信,不要狮子大开口,但保险公司一定会让对方提供工资单,完税证明和最近的打款记录。

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部门网友询问,交通事故后,一方基于某种原因,向让己方认全责,合适吗?

本律师认为,绝对不要认自己全责,特别是涉及死亡情形,会因为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起诉,并且保险会因为骗保拒赔。你和死者家属之间任何关于认责的协议都是无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且责任在主责以上的,会有最高三年的刑期,罪名为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刑法内容,为公诉案件,死者家属并无权决定是否起诉,所以不能主动认责。而且,重伤以上的案件,保险公司一定会进行至少两轮审查。

伤者在医院救治期间,你继续上班,交通事故是过失性违法行为,不是故意要撞谁,要敢于、乐于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而不是永远满怀愧疚,如果情势允许,作为肇事者,尽量不要去垫付,不要去调解。伤者家属一般都不在乎责任判定,作为受伤一方,根据常理,都会在电话里,亦或者当面大声斥责你,让你垫付医疗费用,更有甚者会让你作为陪护人员悉心照料。当然,也有极其不可理喻之辈,扬言要杀人、灭门之类的,即使遇见,也不要心存胆怯,只需要和交警沟通,根据法律规定处理事故。如果遇见紧急情况,可以和交警联系,要求出具保险公司垫付通知书,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垫付。

如果案件最终需要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一般来说你和投保的保险公司都将是被告。当然,如果原告一方单独只罗列你为被告,你也可以向法庭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至于出庭与否,第一看你本人的投保额度,第二看你本人的垫付情况,第三看你事故发生原因,如果保险额度充沛,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也不用找律师,保险公司就会聘请本领域非常专业的“法律律师”帮你出庭应诉,此时,你们是利益共同体,即使出庭,你的庭审意见也只需要以保险公司代理意见为准即可。

当然,我前面所叙述的一切,均是建立在买车以后,购买不计免赔的商业三者险的基础上, 我建议商业三者险,购买额度100万起步。对于大多数事故,可以无后顾之忧。

我知道洋洋洒洒说了上面这些话,也许不符合社会群众的普通正义感,甚至一大帮没有实际处理过交通事故的或者家里有人曾经发生车祸的,会骂:你没有道德,你没良心,黑心律师,你不垫付,人家受伤了,回头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

其实我想说,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钱也真不一定能救回来(除非特别有钱的除外,土豪不怕被讹),你的钱不能百分百决定他的生死,真要是死了,赔偿金到位,会走缓刑,有“良心”的人听到这里又会诅咒我们全家之类,但是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必须垫付,法治社会按法律来。其次,你要是垫付个十万八万,受伤的人及其家属会狮子大张口,纠缠不休(不是全部都会,但是至少大多数(80%-90%)都会),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之外,只要是积极主动的,多数都会后悔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心。

我认为,我买了保险,就不应该垫付,最后保险公司一分不少赔给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后期都会支付,另外,刚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责任是谁的,开车的一定就是有钱人?为啥非要机动车先行垫付?看看历年的数据,行人,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有多少?为什么要惯着这种违法行为?不就是因为所谓的良心和道德心,以及相关部门的和稀泥造成一个大众心理,出了车祸,就一定要机动车掏钱。君不见,平时交警查处违法行为,快车道穿行,闯红灯等,一个比一个牛,撕扯交警,谩骂交警,不服纠正的人比比皆是,出了事故,就开始躺着说自己多苦,多难受,何必呢?

四、作为伤者,被人撞伤,如何让对方乖乖赔钱?

1、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事故认定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简易程序,一般人伤得不太严重,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处理结果很快。至于车主给不给你交医疗费就要看他个人的修养了,不给,起诉。

第二种:普通程序,大概需要15个工作日出事故认定书,车辆必须扣留,并且车辆需要检验。车辆检验报告出来,送达双方之后,交警会给你一个财产保全告知书,告知你如果有必要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否则,过了那个日期,交警就无权对该车辆扣留,车辆将被放行。

至于选择哪种方式对你有利,因情况而异。至于事故责任认定,大多数情况下,我不认为交警会偏袒车主一方。因为交警根本不能从偏袒车主一方获利,对于一个买了全险的车主来说,不管责任如何,都是由保险公司出钱,脑袋出问题的车主才会给交警塞钱,这可是一个利益驱动的社会,当然,死亡除外。如果认为交警事故责任认定有问题,可以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当然99%的复核是维持原判,还有1%,不可言。

2、受伤后到医院接受治疗检查

作为伤者,事故发生后,无论是谁的责任,为了自身利益,绝对要对受伤部位、受伤情况做全面检查,切不可因为自身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就不舍得就医。当然,就医之后,也一定要细心保存好所有的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影像片、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和住院清单、医疗票据等病例资料。

3、了解车主的情况,是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及保额

没有买第三者就出门的车主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极大的不负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保险,千万不要谈赔偿的事。先哄着对方把医疗费出了,之后的事情再做打算。他不会因为没有赔偿你,没有垫付你的医疗费而受到任何惩罚。对于一个连保险都买不起的穷人来讲,你觉得他是愿意因为拒绝执行拘留15天,还是愿意支付你他十年才能赚到的赔款。遇到这种情况,你必须要做诉前财产保全,即冻结他的车辆,存款,房产等等。

4、对方有没有酒驾、毒驾,有没有无证驾驶等情况也必须全面了解。

因为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商业险是不赔的,而交强险的保额只有122000元。剩余的部分就是车主自己掏钱了,遇到个财大气粗的还好,遇到个工薪阶层,你又得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了,当然他若是有固定资产还好,要是什么都没有,不好意思,你的钱可能很难要。

5、积极治疗,积极与车主沟通,在治疗过程中间不要和车主谈赔偿的事,唯一要谈的事情就是要求对方出医疗费。

不要怨恨车主,他不是闲着好玩来撞你的,他可能也是第一次撞人,他可能看到满地的血也心慌意乱拿不定主。发生事故之后,一般的驾驶人会陪同你去医院,这时,你要求他把入院的检查费用出了。其次,告诉他,你是一个比较好打交道的人,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是相关的医疗费用还是要帮忙先垫付,因为你自己没钱。只要你态度好,人毕竟是有感情的,他不帮你垫付会良心不安的,至少大部分人士这样, 那么,上面该做的你都做了,结果这个车主还是采用三不一没有原则,那也没辙。

应对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垫付医疗费,之后再找对方索赔,如果医疗费在你可承受范围内,建议你使用这种方法。第二种,如果医疗费花费巨大,一定要使用普通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会被扣留30天左右,然后再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这种方法比较费事,成本比较高。但是应对两种车辆,能取得奇效哦。一种是营运性质的车辆,它在停车场呆一天,每一天损失的收入可能大几千,他根本和你耗不起;第二种是豪车。


6、治疗终结之后,再谈赔偿,而且一定要请专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如果自己不会,就找一个专业的道交律师。

7、最后一点,为什么有些车主坚持“三不一没有原则 ”,为什么车主拒绝垫付。

现在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有人建议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的利益最大化。

车主为什么不愿意垫付,假设你的医疗费花了10万,结果是你的主责,你没有够成伤残,没有其他的赔偿。现在车主帮你垫付了10万医疗费,按照责任划分,车主只需要承担3万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会赔给车主3万元(扣除大概10%的社保外用药费用)车主实际能拿到手的只有2万元甚至更少。好了现在车主来找你要回那多垫付的8万元。告诉我你会怎样?你会说你特么把我撞成这样,还要我自己出医疗费?特么交警定的责任根本就有问题,不要来找我,我觉得就是你的全责,于是乎车主只能采取另外一种方式,诉讼,把你告上法庭。后来车主胜诉了,执行的时候发现你们家穷得响叮当。于是你们执行和解,然后给车主退回去了一万块钱,然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好了,现在换成另外一种情况,车主全责,你花了10万块钱医疗费,车主帮你垫付了上述费用,你聘请了一名优秀的律师,过了三个月你做了伤残鉴定,你拿到了赔偿,给付了律师律师费,这个事情算是结束了。车主也是松了一口气,开开心心的拿着判决书,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结果被告知,需要扣除社保外用药,我们合同上约定得很清楚哦。车主一下子就不开心了,你们卖给我保险的时候业务员不是这样说的啊,说好的全赔呢。

车主买了保险,赔偿主体就是保险公司,车主如果保险买得足,根本不需要掏一分钱,他为什么要和你调解?

五、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类目及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设有专章,除明确规定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的规定外,对于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已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转让人和受让人对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逃逸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分别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定赔偿类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类目。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具体计算方法:

1. 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交通事故受伤者,医疗费用的主张并非有所支出皆有权主张,下述两种情况即无权主张理疗费用:

A、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住院就医后,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正规发票,那么,这部分医药费就无法向车方主张赔偿;

B、受害人合理的医药费支出才能获得车方的赔偿,若为明显不合理的医药费支出,如高昂的保健药品费用等,一般都无法获得理赔。

2、误工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可以向车方及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误工费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应获得却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或者无法完满得到的利益。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受害方因交通事故住院就医,可以向侵权方主张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就医住院相关费用赔偿、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这

6、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8、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死亡人亲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同时也是确定一种赔偿项目和具体赔偿标准;按照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有关标准来确定丧葬费的标准;具体标准以该地职工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累计计算6个月,其总和便是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丧葬费总额。

9、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人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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