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19:33:17来源:法律常识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吴业园)近日,市民聂先生向浔阳晚报热线8530000反映,他今年4月份在香域半山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中承诺5月1日交房,但至今仍未交房。
聂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18日,他在香域半山二期订购了一套房子,购房款共41万元,签订合同时交清了20多万元首付款,没想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却迟迟拿不到新房钥匙。“合同规定2015年5月1日房子交付使用,但是已经到了8月份,超过90天开发商还不能交房。”
迟迟不交房,聂先生就找到开发商希望能够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然而事情却并不顺利。聂先生称,售楼部的态度就是让其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跟随聂先生找到了房地产开发公司。据周经理解释,当时因为公司内部问题,确实有延期交房的情况,而且承诺去年12月交房的房子也在延期中。“如果聂先生想要退房的话他们这边不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记者也联系到江西浔原律师事务所袁毓明律师了解相关情况。袁律师称,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只有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袁律师也提醒买房的业主,在逾期交房后向开发商起诉退房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当业主退房后对方没能力及时还钱,而房子又退回去了,得不偿失。此时,相对保险的办法就是向开发商起诉赔偿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