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找劳动律师免费咨询电话,不签拆迁补偿协议会被强拆吗

时间:2022-12-22 00:30:02来源:法律常识

一、案情简介

陈某系福建省宁德市某某县人,在该县拥有房屋一套。2016年,县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决定,陈某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随后陈某与政府经过协商,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就被征收房屋面积、补偿安置方式等作了约定,另外也明确了补偿金额和房屋搬迁腾空时间。

但等到了8月,腾空时间已经到,陈某并没有腾空房屋并搬迁。县政府为尽早实施建设工程,强行腾空陈某的房屋并拆除。陈某认为政府的拆除行为没有事先通知,是违法的强拆行为。遂将县政府告上法庭。

二、被告答辩

1陈某已经和县政府签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房屋交付给县政府,陈某已经不是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了,因此他也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2.县政府实施的是合法的拆迁行为。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搬迁期限。县政府也给予了充足的时间让陈某搬迁但他没有搬,因此导致的损失应由陈某自己负责。

签了补偿协议后房屋尚未腾空被政府强拆?法院:违法

三、案件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陈某是否是本案适格原告?二、县政府是否合法拆迁房屋?

1.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相对人或有利害关系的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虽然陈某和县政府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取得了补偿款,但陈某尚未搬迁,可以认定该补偿协议尚未履行完毕,陈某作为该房屋的使用人,当然与本案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此陈某是适格原告。

2.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并且陈某也取得了补偿款,但陈某尚未搬迁,说明协议尚未履行完毕,政府实施的腾空房屋、拆除房屋的行为就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因此,政府需要提交能证明自身行政强制行为合法的证据。而本案中政府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所以涉案行政行为违法。

四、法院判决

1.确认县政府对陈某的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2.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县政府负担。

拆迁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容易忽视的细节,蓝秦律师提醒您,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转自:蓝秦说法

来源: 石家庄普法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打官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找律师可靠吗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