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1:56:09来源:法律常识
龚阳的检察职业生涯颇富戏剧性。前15年,他是四处奔波抓贪官的反腐斗士,以办大要案、办窝串案、办疑难复杂案著称,是首批“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后6年,他却摇身一变,成为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守护人。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主任检察官龚阳
“既是工作需要,也是个人兴趣。”在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记者见到了该院诉讼监督部主任检察官龚阳。他身形清瘦,说话不紧不慢,却时时透露出思辨的睿智。“办多了案件之后,我开始思考、探究案件背后的原因,对于人的转变与改造很感兴趣,所以想尝试一下新的挑战。”
创新刑事执行工作方法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居全市第一
2012年,龚阳卸下反腐重担,交流到该院监所检察部门。不久后,恰逢国家修改《刑事诉讼法》,赋予监所检察部门六项新的职责,包括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2014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自此,龚阳带领团队开始了刑事执行检察新阶段的探索。
“当时,龙岗区看守所人多、设施老旧,在押人员的关押条件不容乐观。”龚阳回忆,“但不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已判决待执行的罪犯,都享有法定的权利”。对此,龚阳监督看守所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呼吁有关部门支持、帮助看守所提升硬、软件设施,改善在押人员的关押状况,如提高伙食标准、医护人员上门治疗、定期体检等。
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他经常进入监区巡查,与在押人员谈话。他还对在押人员的申诉与辩解高度重视,或者监督办案部门纠正超期羁押,或者建议办案部门妥善处理案件等,有效地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2015年起,龚阳负责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新增业务,重点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重点审查主观恶性小、危害后果小、认罪悔罪、社会矛盾化解的轻微案件。”2017年,他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16件,立案442件,提出建议309件,三项数据均居全市第一,有效地减少不正当、不必要羁押。
为了规范、顺畅工作机制,龚阳还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衔接办法》,创制《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表》、《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表》等文书。
宽严相济传递司法温度
办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
“办案不宜就案办案,应结合‘常识、常理、常情’,才能既彰显司法权威,又传递法律温暖。”龚阳曾办理过一宗女大学生胡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社会效果良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2017年,女大学生胡某通过某正规求职网站来到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任职业务员。没想到,该公司表面开展的是农产品“期货”涨跌买卖业务,实际是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胡某任职3个月后因涉嫌开设赌场被批捕。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孩子泪流满面,害怕不已,不住地说‘我只不过想好好找份工作’。”在胡某的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龚阳就该案开展了充分调查。他了解到,胡某尚未大学毕业,由于社会阅历尚浅,轻信了正规求职网站,且工作时间短,社会危害小,“当时她正处于本科论文答辩关键时期,如果因此不能毕业,太可惜了。”
综合考虑后,龚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今年6月,胡某被判处缓刑。充满感激之情的胡某在母亲的陪同下专程来深给龚阳送了一面锦旗。
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2018年7月11日A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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