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2:39:59来源:法律常识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永州万喜登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裁定受理永州万喜登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7年5月23日指定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10时整,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永州万喜登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包括立案前政府工作组组织申报的债权人与管理人接受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0年1月16日之前关注【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查阅参加网络会议操作指南,并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通过以下方式进入网络会议测试:
方式一:通过电脑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入会议测试,查看会议相关文档;
方式二:通过手机搜索【债权人会议】关注【破产债权人网络会议技术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查看会议相关文档。
请参会人员务必在会议开始当日再次登录以上网络系统,通过网络参会。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31日
附: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