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0:08:10来源:法律常识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是否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进如何?效果怎么样?带着问题,5月13日至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调研督导组前往江苏、河南两省,深入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记者跟踪采访了这次调研督导活动。
“小信件”承载民生“大情怀”
群众来信虽是一封封“小信件”,但件件回复承载着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的“大情怀”。
“每天的来信来访件多吗?”
“来信每天大概有20多件,来访少一些,每天五六件。”
“分流到业务部门的,控申部门如何监督?”
“案件分流到业务部门后,我们要求一个月告知办理情况三个月内办结,并回复当事人和我部办理结果。”
……
面对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的连环发问,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董金和应答从容。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江苏省、河南检察机关都把制度建设挺在前面。
3月13日,江苏省检察院制定下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4月4日,河南省检察院制定下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暂行规定》。
对于群众来信能否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两省检察机关都给出了肯定回答。
“接收的全部群众来信,只要具备回复条件,我们都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河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保军告诉记者,截至5月10日,河南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来信5498件,除去2302件由于无地址无联系方式、匿名等原因无法回复,具备回复条件的3196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有效回复率达到100%。
和河南检察机关一样,江苏检察机关对群众来信同样做到了有效回复率100%。2月1日至4月30日,江苏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来信8394件,无法回复信件544件,其余7850件全部在七日内回复。
“我市两级院现在做到了五日内程序性回复,既告知材料接收信息,也告知审查分流情况。”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健告诉记者,该院自我加压,通过内部革新,整合人员,优化工作流程等,大大缩短了来信回复周期。
无独有偶,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记者听到了“五日回复”的河南版本。“为提高群众来信的接收处理效率,我院要求从信件受理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分流处理意见。”驻马店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向调研督导组介绍。
“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做到了,但这仅仅是“启动键”,群众更关心的是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实体性答复。如何有效落实“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呢?两省检察机关分别进行了积极探索。
“为了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我们建立‘一二四一’工作机制。”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三顺介绍,前面的“一”是指制作一份接访笔录,“二”是指将接收与受理分为两个程序,“四”是指对信访进行四项审查,即诉求性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后面的“一”是指出具一份告知书。另外,江苏检察机关建立预警机制,对两个月未办结的信访件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催办。
在河南省检察院,记者同样见到了预警机制的应用。
结合来信来访工作实际,河南省检察院探索建立“一三四”工作法。说起这一工作法,该院副检察长王广军如数家珍:“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个中心’,建立‘四项制度’。”
其中,“三个中心”是指群众来信处理中心、网络信访处理中心、群众信访督办中心。群众信访督办中心重点负责三个月实体性答复工作的协调、督办、办理进度汇总、工作情况分析和按月通报等工作。
在了解有关“四项制度”内容时,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高保军介绍,为方便群众询问信访件的后续办理情况,河南检察机关要求省院各部门、市县检察院均明确一名联络员,要求在回复信访群众时,要将联络员的手机号码一并告知。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山阳县南宽坪镇安家门村党支部书记宁启水赞叹道:“我切实地感受到咱们检察院是真心真意地为人民服务。”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江苏检察机关实体性办结答复群众来信617件,河南检察机关办结594件。
“小切口”做好服务“大文章”
群众来信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小切口”。如何用“小切口”做好服务群众这篇“大文章”?
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的接访大厅里,一则印着“三字经”字样的宣传册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宋亚平的注意。翻开宣传册,关于控申接待的规范一目了然:来访客,皆亲人;要做到,六个一;一起立,显尊重;一笑脸,沐春风;一问候,拉近心;一请坐,听诉求;一杯茶,意更浓;一满意,是追求。
“检察院真是为老百姓着想,为老百姓做事,感觉像对待家人般对待信访者。”宋亚平认为。
在控申接待窗口,记者实地观摩了检察官接待来访群众的全流程:
“您好,您请坐,这里是控申接待窗口,请问您来有什么事情?”
“请问您是不是针对这个问题第一次反映?”
“您以前去过哪些单位、部门反映过相关问题?”
……
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洪晶晶告诉记者,2011年,江苏检察机关研发上线“苏检e访通”系统,极大地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接收登记、扫描录入、受理流转、提醒催办、答复反馈等工作快速高效。“不论是来信还是来访,我们都统一录入‘苏检e访通’系统,每人一个案卡,避免重复录入,方便案件调阅查询。对于信访件的受理情况,也是通过‘苏检e访通’进行短信回复。”洪晶晶介绍,只有无法进行短信回复的才会采用电话或者邮寄等方式进行回复。“您好!您于2019年5月10日反映的问题,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已于2019年5月10日受理,并已分流至控申部门承办,请您凭借查询码××××××登录江苏检察网网上信访大厅查询办理结果,谢谢。”记者在“苏检e访通”上看到了近期受理信访件的短信回复内容。
和江苏检察机关相似,河南检察机关也主要是采用手机短信、电话、检察专递等方式予以回复。
4月16日,河南省清丰县检察院检察官韩利花拨通了信访人闫某的电话,告诉她其反映的情况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案件已经分流到清丰县检察院刑检部门。4月30日,韩利花和同事来到闫某家中,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书面答复函送到闫某手中。
“这个案子已经调解结案。”韩利花告诉记者,闫某和犯罪嫌疑人郝某是同村村民,二人因为刨坑栽树问题发生纠纷,闫某被郝某推倒在地,造成左手手腕受伤。“本就是一个村的,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况且闫某年岁已高,经不起折腾,我们就想能否进行调解、化解矛盾。”最终,在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乡镇政府的合力调解下,郝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闫某真诚致歉并积极赔付医药费。“我以为我的冤无处伸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我解决了。”闫某不停地擦拭着眼泪,她的老伴儿在旁边也红了眼眶。
“小窗口”传递法治“大能量”
“办信也是办案。”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告诉记者,一封信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可能只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于写信的群众来说,饱含了他们百分之百的期盼和希望。
“我们要把每一个信访件都当作案子来办。”李三顺表达了同样的感悟。
作为接待来访群众的重要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一“小窗口”传递的却是法治“大能量”。
“河南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均设立律师服务室,在显著位置公示律师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值班时间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电话,方便群众自主选择。”王广军介绍道。
“全省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年均接待来访群众2万余人次。”李三顺告诉记者,2018年上半年,江苏检察机关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改造、网络平台部署应用、更名挂牌等工作,建成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机关统一对外服务的网络和实体平台,成为江苏检察最具人气的窗口和最亮丽的名片。
接待信访群众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要下真功夫、硬功夫切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久久为功,长期作战。
为了更加广泛地接受监督,除最高检调研督导组、全国人大代表、记者一行外,河南检察机关又先后邀请了6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调研督导。在了解河南检察机关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情况后,人大代表们纷纷竖起大拇指。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孟津县城关镇孟庄村村民、孟津县京孟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吕妙霞言辞恳切地说:“检察院工作做得是真的好。控申工作太不容易,检察官们很辛苦、压力想必也不小,希望加强对他们的心理辅导,舒缓压力。”(检察日报 孙风娟 卢志坚 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