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3:17:05来源:法律常识
前言:社会保险对我们的重要性大家可想而知,这关系着我们退休金的发放情况,直接影响着我们退休后的生活的幸福指数,但是很多人在年轻时并没有给予社会保险相应的重视,大家都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不想投入太多金钱,导致临近退休的时候发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已影响退休,从而都想可以申请补充缴费,在养老保险的补缴方面也存在着这几种问题,首先是在企业工作,但是所在企业并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就是一直在灵活就业或者是一直自己做生意,因工作并不固定或也没有单位接洽等原因一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
第一是可以和用人单位协调沟通,第二是可以通过社保渠道维权,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帮助你有效的进行社保补缴。和用人单位沟通当然是首选的办法,普遍来讲,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都会对会计凭证等原始材料进行留存,在这个基础上,只要字可以提供一些其他的佐证材料就可以有效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相关就业部门提出补办就业手续的申请,再向社保部门提出补缴保险的申请,并辅之提供一些佐证材料,基本上都是可以成功进行补缴的。
但是这种方式虽然比较简单易操作,但是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职工个人去和用人单位沟通的话,个人并不强势,而且很有可能出现企业要求个人承担养老保险的相关滞纳金问题,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大概是10年的养老保险就有可能产生十万还要多的费用,这对于每一个去沟通补缴保险的人来说都不是轻松的,而且这部分费用由职工本人承担,本来也是不合理的事情。
其次在补缴的时候会根据所不足的年限进行补缴,如果一次补缴的年限过长,费用过大,在办理的时候肯定会审查的更严格,因为我国在这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要养老保险的补缴年限超过3年,那么在办理补缴手续的时候需要劳动监察、法院、劳动仲裁等多单位一起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地位种就是通过社保渠道进行投诉维权,如果和用人单位的沟通并不顺利,那么就要采取这种方式了,首先要向劳动监察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投诉维权,这个操作过程相对比较麻烦,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较多,甚至有些人海需要动用法律武器,请律师的费用也并不低。
而且在进行投诉维权之前也需要优先确立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的会计凭证缺失或者是个人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足,那么就不能保证二者之间一直长时间、连续性的存在劳动关系。
而且还有一部分会想钻空子,尝试伪造一些假的佐证材料,将自己包装成在企业工作的形象,以此来骗取养老保险,这是触碰法律底线的问题,是绝对不能这样做的,人设部门还针对这种恶劣情况向下级单位发了警示函,并且还郑重通知,即将采取更严格的审查行动。
在2016年时,人设部就针对灵活就业的人群和个体经商群体的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并直接指出这部分人不允许通过补缴养老保险的方式来增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所以正常来说,这些人是绝对不可以进行补缴的。不过由于事实的变化总是突然的,近两年新冠疫情的侵袭,导致很多企业和灵活就业者的收入锐减,所以国家特意颁发相关政策,表明这部分群体在2021年时可以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对2020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进行补缴。
结语:我国的《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开始正式施行的,人社部门也有相关规定,在该法律正式施行前就参保或者在推进延长缴费5年之后缴纳年限仍然不足15年的群体,可以一次性将15年的 缴费都缴清。在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推进下,我国在养老方面也将有一些政策调整,接下来即将逐步推进延迟退休以及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政策,那时缴费年限会更加重要,所以还是不要忽视,请尽早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