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3:35:07来源:法律常识
“以前对你们的工作不了解,这次真的感受到了人民警察一心为民的服务精神,感谢你们对待案件公平公正、认真细致。”6月1日,柳江区“3.10”交通事故案件三方当事人及家属来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将三面锦旗送到侦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案件:
2022年3月10日6时许,韦某驾驶号牌为桂BDK8***“长安”小轿车沿柳州市柳江区柳石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新兴中学门前路段时,撞上前方由陈某驾驶并搭乘黄某的无号“七巧板”正三轮电动车尾部发生碰撞,导致陈某、黄某倒地,陈某倒地过程中被对向车道由廖某驾驶的号牌为桂BF7***“乘龙”重型厢式货车碾压。该事故造成陈某当场死亡、黄某受伤及小轿车、正三轮电动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侦查大队办案民警甘彦昌、林锋立即开展现场勘查测量、收集现场元素、碰撞形态痕迹比对、收集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情况以及调取事发监控画面、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等一系列工作,随后对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进行认真、细致分析,最后作出责任划分意见。
同时,办案民警积极联系事故当事人及家属,妥善处理事故事宜,多次协调事故三方到大队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每次都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召集各方到大队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对伤者进行调查询问)
该起事故认定
小轿车驾驶人韦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且未与同车道的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侦查大队依法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大货车驾驶人廖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正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陈某无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侦查大队依法认定二者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当事人黄某无责任。
(小轿车驾驶人韦某)
(大货车驾驶人廖某)
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三方当事人及家属都深刻感受到办案民警公正廉洁、尽职尽责的态度,且该起事故的处理结果,也切实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赞扬,所以特意制作了锦旗来表达对办案民警的感激之情。
(廖某所在单位赠送锦旗)
(韦某赠送锦旗)
(陈某家属赠送锦旗)
侦查大队办案民警表示:“ 锦旗不仅是对我们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最大肯定,更是对我们的鼓舞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发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精神,竭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携手与群众为同筑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