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06:14:27来源:法律常识
No.1
最高: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推行在线诉讼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动员、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具体规则,指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法院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在线诉讼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通知》对各地法院推进在线诉讼的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在线办案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常态化机制。《通知》还对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工作提出专门要求,强调要加大探索力度,提升智能化审判水平,探索完善电子诉讼规则,有效确立互联网司法治理实体规则,充分发挥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法院网)
No.2
江苏:全面推行网上诉讼服务 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就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积极配合支持各级法院全面推行网上诉讼服务发出通知。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网上立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引导律师、诉讼当事人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等在线方式提交立案申请。通知明确,要用好网上解纷平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引导律师、诉讼当事人选择“江苏微解纷”(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民商事纠纷。通知指出,要积极稳妥开展网上庭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引导律师、诉讼当事人参加互联网庭审。律师、诉讼当事人等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参加互联网庭审的,可以选择“互联网开庭”微信小程序、江苏微法院“互联网开庭”模块、江苏微解纷小程序“互联网开庭”模块,凭短信验证码登陆后参与互联网庭审。(江苏法制报)
No.3
河北:提升全省法院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 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灵活调整办案方式,全力提升全省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化水平。《实施意见》强调,要灵活调整办案方式,有力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电子缴费、网上开庭、网络查控、视频接访等方式就近远程办理各类诉讼事项。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法治宣传,提升审判工作影响力。及时公布有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努力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人民法院报)
No.4
江西: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执行工作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全省法院在做好法院和执行干警安全防护基础上,依托执行信息化平台,全力做好执行工作。江西高院要求,全省法院指挥中心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各级法院执行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除安排人员轮班值守外,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指挥微信群”,协调、处理紧急执行事务。为确保及时接待处理执行当事人的诉求,全省法院执行部门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微信号等,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江西移动微法院,及时处理反馈当事人诉求。截至2月13日,各级法院已通过上述途径接待处理并反馈执行当事人反映的问题1400余条。为更好应对疫情,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江西高院要求,各级法院执行部门要按照以线上执行为主、线下执行为辅的原则,将“执行办案平台”作为执行工作的主战场,做到疫情期间不停止网络查控、保全、评估、拍卖等。(人民法院报)
No.5
辽宁大连:全面实施网络办公、办案
2月17至19日,大连两级法院线上4场培训,3000余人同步参训,普及推广网上办公、办案,力度空前。这是大连中院党组积极应对疫情需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转变思路、更新理念、优化机制、改变方式,将在线诉讼、在线办公,作为战“疫”特殊时期大连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模式,全面应用和充分展现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建设的成果,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质效不降所采取的重要举措。这是继2月14日大连中院对全市300所律师事务所3000余名律师进行线上诉讼集中培训后,再次通过互联网会议平台,对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书记员、送达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近3000余人进行线上系统办公、办案使用培训,全面推广使用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实现了全员、全方位覆盖。(大连中院官方公众号)
No.6
四川成都:优化线上服务便捷当事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法院决定暂时关闭立案诉讼服务及信访接待窗口,暂停线下服务,同时通过强化网上立案,优化线上诉讼服务,保障群众的诉求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咨询网上立案、查询案件进度、联系法官、开具文书生效证明、办理诉讼退费、要求法院邮寄票据等,都可以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得到指引。同时,依托完善的网络理事平台,对当事人和群众来电诉求不能当即办理的,统一登记在网络理事平台上,按照规定交给相关法院、相关法官及工作人员限时办理、限期回复。成都法院坚持不断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充分利用电子送达平台推进诉讼活动“只跑一次”,对有条件参与网络开庭的当事人及代理人,从立案到判决还力争做到一次都不用跑。(人民法院报)
No.7
湖北武汉中院:科技手段助力社区疫情摸排
疫情当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配合基层组织做好常规防控工作,想方设法筹集紧缺防疫物资,缓解一线难题。同时,该院充分发挥职能特点,自2月17日起,借助科技手段减轻对口社区工作负担。下沉到该社区的武汉中院办公室党支部在协助社区完成日常任务的同时,主动联系合作的公司,筹措搭建智能呼叫平台,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据了解,该智能呼叫平台每个账户每天最多可以拨打2万个电话和发送2万条短信,能够灵活定制需要询问的问题,对询问结果进行后台数据分析,让摸排情况一目了然。 2月17日,该呼叫平台导入了1000余户居民的信息,在2个小时内完成872户电话拨打,接通801户,接通率达91.86%;发送781条信息,筛查出5位发热居民,16位有接触式居民,21位干咳、乏力居民。科技手段的助力,切实有效提高了摸排效率,减轻了社区工作人员压力,为社区处理电话摸排之外的事情赢得了宝贵时间。下一步,该社区将加大电话智能呼叫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电话接通率和居民认可度,确保落实筛查摸排全覆盖。(人民法院报)
No.8
辽宁沈阳中院:战“疫”不停歇 诉服不打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反应,部署两级法院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值班、咨询、立案电话21部,确保信息畅通,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合法权益。据悉,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沈阳中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先后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的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推送“网上立案流程指南”等便民提示,要求全市法院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各在线平台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内外人员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沈阳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立案平台、咨询电话均设立专人值守,两级法院立案庭庭长为第一责任人,每日下班前向市中院报告当天工作情况。(人民法院报)
No.9
湖北武汉江汉:线上办理案件保全续封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模式”成功办理了两起合同纠纷案件的保全续封。据悉,两起案件涉及广州、深圳两地,均是由其他法院做了诉前财产保全后移送至江汉法院,标的额接近200万元,保全期限将于2月20日届满。据承办案件的该院民二庭法官透露,两案存在不同账户、异地冻结、代理人均在异地无法提交书面申请等困难。考虑到案件的紧迫性和特殊性,经过商议和咨询相关单位,最终决定采用全程线上办案的方式办理保全续封事宜。据案件承办法官介绍,通过微信在线审核原告代理人身份、财产续封申请的真实性等情况,法院快速制作了两起案件的保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该院执行局采用网上委托和邮寄银行、电话直接沟通的方式,办理了具体的财产保全续封手续。由于快递企业暂不能上门取件,为了确保邮寄函件尽快抵达,值班干警又步行至顺丰邮寄网点,选择最快的空运方式将材料成功寄出。(人民法院报)
No.10
陕甘宁三省当事人参加互联网庭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震湖人民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审结了一起诉讼当事人分处陕甘宁三省的劳务纠纷案件,当事人为法院便民服务点赞。年前,原告刘某起诉被告刘继某,诉请其支付自己的劳务费。案件开庭排期排到2月7日,突然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一切安排。春节刚上班,主审法官就接到原告刘某电话称,自己在甘肃会宁居家隔离,将案件委托给西吉本地的法律援助律师王某,请求能让自己年前的辛苦钱尽快有个着落。主审法官在社区防疫间隙联系了被告刘继某,其称自己在陕西咸阳亲戚家留观,尚未超过15天,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现实情况,主审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此案。通过某云会议系统,主审法官给两位身在外省的当事人和本地代理律师发送了互联网庭审操作流程。原被告双方在线上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官在线上进行了认证、说理,并当庭进行了判决。由于案情和法律关系简单,庭审进行了约10分钟左右,即调解结案。(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