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1:00:33来源:法律常识
当事人如果找律师办理案件,肯定要双方配合的,当事人要全力做好事实陈述、证据收集,律师要做好法律的谋篇布局、案件的整体规划、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但很多当事人忽略了对律师告知,之对方手里的证据,或者是至少对方可能存在的证据。
而这一事项,是除了己方证据的收集整理以外,最重要的一件事。不知道就算了,或者律师一看案件,就知道对方肯定也有的证据,这个你不说,律师也会提前准备。但是如果是不能看出来的,而只是当事人知道,那当事人一定要说,不要出于面子、出于完全有利等而故意不说。
举例,离婚中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你有证据,但是如果你也有重大过错,对方也有证据或可能有证据,你却连你有重大过错这一事实都不告知律师。那么在法庭上,对方一旦拿出来,那不仅让你难堪,也让律师必须马上现场应对。这样的效果肯定没有提前了解好,即提前告知,律师会做好准备。当事人要知道,这种隐瞒,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千万要杜绝。
(如有法律问题,请私信我询问,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