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找律师介绍女生,在小区内摔伤物业有责吗

时间:2022-12-23 12:01:4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在北京从事多年物业服务的陈江(化名)向新京报记者询问,如果外来人员在小区内不小心摔倒受伤,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解答:

对于陈江提出的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佟媛媛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区居民在自己小区内滑倒摔伤,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如果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保障义务,则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937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而《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佟媛媛律师指出,法律对上述场所特别设定安全保障义务,是因为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受保护的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具体来看,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订立了物业管理合同,这就仅限于该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法律关系。一般而言,外来人员并非小区业主,其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相关的物业管理合同,如果因下雨天路面湿滑而不甚摔伤,物业公司不必承担责任。

佟媛媛律师介绍, 2019年6月26日,天气情况为小雨,家住厦门的赵某前往案涉小区查看小区内补习班,骑电动车进入案涉小区,在广场砖路面骑行时不慎摔倒受伤。赵某遂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31万余元。2021年5月17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赵某承担。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打官司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找律师可靠吗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