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3:17:1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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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陈德均,重庆贞枰律师事务所律师
问:陈律师,你好!我向咨询一下在重庆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经过批准?
答: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依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239号》的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实施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核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
(1)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应由出资人各方共同作为申请人向市政府金融办提交筹建申请,由市政府金融办受理、审查并决定。
(2)筹建期为市政府金融办批复同意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按期完成筹建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3)凭市政府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开业
(1)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应由其筹备组向市政府金融办提交开业申请,由市政府金融办受理、审查并决定。市政府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市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开业批复文件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必备要件。
(2)申请人应自市政府金融办批复同意开业之日起90日内,凭开业批复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未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市政府金融办确认原开业批复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3)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开业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批复文件失效,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注销,并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问:批复是什么样的?
答:审批结果名称关于同意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详见附件:审批结果样本)。
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答: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设立分公司。
问: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10―50名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10―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注册资本应由股东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股东或发起人单独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相关工作经验。
(五)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七)市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问: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经营那些业务:
答:经市政府金融办批准,小额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市政府金融办同意,小额贷款公司不得经营批复文件列明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
问: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供贷款金额有什么规定?
答: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问:贷款利率有什么规定?
答: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问:未经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市政府金融办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市政府金融办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其依法进行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核准变更、终止的;
(三)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须经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的经营活动的;
(四)违反利率政策的;
(五)未经核准擅自更换法定代表人和任命主要管理人员的;
(六)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七)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九)法律、法规授权工商行政管理、人行、银监等部门处理的其他情形;
(十)市政府金融办根据审慎原则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问:好的,我听明白了,感谢陈律师热心解答!
答:不用客气!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