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4:34:08来源:法律常识
在南昌梅岭风景区内,“沈园”开发建房。南昌市泊园茶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泊园茶村公司”)承租“沈园”部分房屋,投资2000多万元打造茶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泊园茶村。6月16日,泊园茶村负责人许平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由于沈园负责人沈某和出租方隐瞒了泊园茶村公司所租赁的房屋未取得合法手续,造成泊园茶村无法合法经营,面临‘流产’。”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展开调查。最终,沈某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泊园茶村整个项目及附近的一些建筑都没有正规用地手续,全部都是违章建筑。”而当地湾里区自然资源分局工作人员也明确回应,项目无土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毁林的情况。对此,湾里区林业局方面已对此事作出处罚。
事发:
承租沈园部分房屋建泊园茶村,投资2000多万
提起泊园茶村建造的过程,许平回忆说,2017年6月,在江西省某委工作的沈某以南昌市湾里区梅岭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名义,向泊园茶村公司推荐其正在湾里区梅岭镇别墅路建设中的私家园林建筑群(被称为沈园),建议泊园茶村公司以知名茶文化品牌“泊园”的名义向其妻子黄某所属的南昌市黄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黄凌公司”)租赁沈园搞旅游项目,黄凌公司及沈园的实际控制人为沈某。
泊园茶村负责人许平表示,泊园茶村建设过程中,已经投入了2000多万元。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当初,泊园茶村公司出于对沈某的信任,加上‘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双重保障,才与黄凌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许平对新京报记者说,沈某建设沈园的时间长达十余年,泊园茶村公司是于2017年9月租赁了沈园约50%的房产用于打造民宿项目,并将项目命名为泊园茶村。沈园剩下的一半房产,除了沈某自己居住的豪华别墅,由黄凌公司租赁给了他人。
泊园茶村公司与黄凌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据许平向记者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泊园茶村公司租赁黄凌公司方面的豫章茶街与中和茶院数栋房屋,根据不同房屋位置约定了每年每平方米20元、15元不等的租金,租赁期间黄凌公司委托泊园茶村公司全权行使业主权,泊园茶村公司必须确保房屋用途合法,黄凌公司承诺己方对合同下房屋有完整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否则黄凌公司需赔偿给泊园茶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合同租期为20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
“上述合同签订后,泊园茶村公司在该项目上投入了2000万元资金。初步建成的泊园茶村内有茶宿、茶境餐厅、茶街、茶书馆、茶文化主题摄影、露天电影、篝火茶会、茶馆、茶道院等。”许平说。
焦点1:
承租的房屋是否有合法手续?
据许平介绍,泊园茶村位于南昌市湾里区梅岭镇别墅路的广和苑,当初与黄凌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黄凌公司方面称合同下的房屋具备合法合规的手续。可是,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泊园茶村公司发现沈某隐瞒了该公司承租的房产无合法手续,由此导致泊园茶村既无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又无法获取银行贷款及股权融资,给泊园茶村的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
许平表示,2018年底,随着陕西秦岭、海南等地拆除违建事情公布于众,泊园茶村公司多次向黄凌公司要求退出开发建设,但未获得黄凌公司的同意。2019年6月下旬,泊园茶村公司向黄凌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投资款、赔偿经济损失,但未获得黄凌公司的同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如果因为黄凌公司方面违约,将赔偿我方一切损失。现在由于沈某的隐瞒与欺骗导致泊园茶村项目面临‘流产’,黄凌公司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据许平介绍,此处为沈园在违建的项目。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就上述许平所述的沈某公职身份以及其妻子黄某的黄凌公司与泊园茶村公司发生纠纷一事进行核实,沈某最终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我确实是公职人员,现在已经退休。我与黄凌公司的法人黄某确实为夫妻关系。泊园茶村整个项目及附近的一些建筑都没有正规用地手续,全部都是违章建筑,但是这个项目是政府在2017年9月份的政府招商引资大会上引来的项目。”
同时,沈某还称,“泊园茶村公司欠了我方的租金。后来泊园茶村公司一直索要损失,我们觉得其提出的损失数目不合理。”
新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获悉,黄凌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品投资、旅游开发等,目前为存续状态,负责人为黄某。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新京报记者又与黄凌公司在天眼查所留手机号取得了联系,当记者问及该项目是否具备合法手续、是否为当地招商引资项目等问题时,对方称,“有手续,但是正在开会,无法提供。”
此后,新京报记者就上述问题多次与该手机号码取得联系,最终接听电话的人回应称,“我不是黄凌公司黄某,但是我确定沈某和黄凌公司黄某确实是夫妻关系,沈某也是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项目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是政府同意建设的。”
焦点2:
梅岭风景名胜区有林木被毁?
除了承租的房屋是否具有合法手续以外,双方存在争议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沈园的开发建设,是否破坏了梅岭风景名胜区的竹林。
据许平介绍,沈园位于梅岭风景名胜区核心位置,梅岭风景名胜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镇,东临鄱阳湖,北与庐山对峙,方圆150平方公里左右,基本以毛竹等绿植为主。沈园所占地块生长的绿植基本都是毛竹,在沈园建设过程中,这些毛竹几乎全部被毁。由于缺乏合法合规的手续,为了防止被查处,沈园内的多处建筑物被命名为“梅岭镇老年活动中心”及“彭友善纪念馆”等,继而又毁掉了大片竹林,扩大了“沈园”的规模。
对于是否毁林的问题,沈某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泊园茶村从动工开建至今确实毁掉了四亩多林木,相关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罚。”记者拨通天眼查上的黄凌公司电话,接听电话的人表示,“关于毁林等相关具体事项,我并不清楚,这个得问沈某,沈某夫妇是整个项目的控制人。”
进展:
湾里区自然资源分局称“正在查处”
针对此事,一位已经从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湾里分局离任的干部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个项目是在景区,我在任的时候没有给这个项目批过手续。”
为了核实泊园茶村是否具备合法合规手续,是否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新京报记者又与梅岭镇党委政府、湾里区消防大队、湾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联系,但均未获得回应。
随后,湾里区人民政府一位俞姓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据我所知,整个项目中,有一部分取得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需要由相关部门作出回复。此外,招商引资也不会允许相关企业进行违规开发。”
6月1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又与湾里区自然资源分局用地科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称,“泊园茶村项目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目前正在查处当中。”该工作人员并未提供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6月1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就上述许平所述毁林一事联系了湾里区林业局,该局办公室一名熊姓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该局执法大队。随后,该局执法大队一名彭姓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现在的泊园茶村及附近区域确实存在违规毁林的情况,我们已经做出了处理。”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律师表示,若黄凌公司在明知项目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却隐瞒实情,依旧向泊园茶村公司方面出租,并承诺该项目手续合法,则构成合同欺诈,情节严重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泊园茶村公司有权要求黄凌公司赔偿损失。而如果黄凌公司方面在未取得相关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开发建设,则还涉嫌破坏林地、山地,有可能构成犯罪。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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