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4:42:37来源:法律常识
林祥军,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现任临沂河东元立法律服务所主任,先后被评为“河东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市级先进个人”“省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自1992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并带领全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经济建设及其他省市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贫困户、老、弱、病、残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司法机关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积极参加助贫救灾等活动。严以律已,尊重同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带领全所努力学习法律服务业务,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水平,并受到同行业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自进入行业以来,在行政诉讼、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劳动争议等方面积极拓展业务,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法律观念,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边工作、边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从法律工作协会等上级领导的管理,未参与一起上访案件,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