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7:40:30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记者 高志强 苑中华 牛静芳
高价买的团购指标,准备签正式购房合同前,却被开发商告知:每平方米须加价1006.9元,否则取消团购资格。盖章的合同都不算数,这让包括陈女士在内,安阳豫大·水岸名苑(原名“豫大·香港城”)C区数百准业主都非常生气:“开发商这样搞,简直就是不讲道理!”
购房者:签的协议不算数,再让补钱没道理
陈女士说,她是8月14日接到的安阳市豫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大房地产”)的短信。后者,是豫大·水岸名苑(原名“豫大·香港城”)的开发商。
从陈女士提供的截图来看,短信内容很长,大致的意思是,政府规划变更,导致建安成本激增,为弥补损失,水岸名苑C区所有业主须每平米补交1006.9元,且15天内把款交齐,方能获得按团购价购房的资格。否则,公司有权单方面撕毁协议,把房子卖给别人。
“看到短信,简直把我气懵了!”陈女士说,她是2020年5月份花高价从别人手中买下水岸名苑C区2号楼这套面积约96㎡房子的团购权的,当时预付订金8万,预留房屋单价为3298元/㎡。
陈女士说,她与豫大房地产公司签署的《预留协议书》上明明白白写着: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通知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款,每平方米还会再优惠50元,“没想到,刚拿到预售证,开发商就变卦了”。
此外,陈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豫大房地产公司印章、且标注签章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的一份面向业主的承诺书,其中赫然写着“本司承诺:香港城C区规划若有变更……房价按当期团购价保持不变”的内容。
陈女士认为,政府规划变更跟业主没有任何关系,开发商不能把增加的成本强行转嫁到业主身上,“再说,我们跟开发商签有协议,开发商也承诺过不涨价,现在要业主补差价,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陈女士说,对开发商擅自涨价有异议的业主不止她一个。
据她所知,水岸名苑C区共4栋楼,一层4户26层(其中一栋19层),总数近400户,“按一户100㎡算,一共得交近4000万,我们有个40人的业主群,里面没一个人愿意交!”
开发商:业主不用补房款,何时网签待通知
陈女士所说是否属实?豫大房地产又如何解释?8月22日上午,几经辗转,记者终于见到了豫大房地产相关负责人李鑫。
李鑫解释说,让豫大·水岸名苑C区业主每平方米补交1006.9元房款,确是因为市政规划变更导致建安成本激增导致,“补交的钱都是增加的成本,我们不但没有多挣钱,还要往里贴一部分钱呢!”
李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中共安阳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6次全体会议的会议纪要(部分),称新规划除限定水岸名苑C区建筑高度为80米(可建26层,原为100米,可建32层),还要求外立面玻璃使用双层中空断桥铝玻璃幕墙,建筑主体采用米白色软石。
“这给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工地因此停工了好长时间。”李鑫说,后来规划部门又批准他们在水岸名苑C区内多建一栋12层的楼房(未建),仍不足以弥补由此造成的巨大亏损。
李鑫确认,8月19日下午经与信访部门沟通协调,豫大房地产公司已经同意撤销原来的通知,即不再要求业主按1006.9元/㎡标准补交房款,只是目前还没有以豫大公司名义正式下发通知或相关文件。
既然已经拿到预售证,什么时候办“网签”呢?
李鑫说,虽然上个月已经拿到了预售证,但8月12日的通知中他们并没有承诺补交房款就可以签正式合同。至于何时能签,李鑫表示,事情没有完全解决,具体时间还没有确定,“啥时候办理等通知”。
律师:以市政规划变更撕毁协议,法律上过不过去
“开发商以市政规划变动、成本增加为由,单方面提高房价、撕毁协议,在法律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安阳市鼎维律师事务所王笑宇律师认为,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和开发商签署认购协议,如果明确约定了具体房号、建筑面积、售房单价等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应该认定认购协议有效,“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必须根据这个签订”。
王笑宇律师称,协议如果认定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如果认定是不能继续履行的,比如市政规划变更,26层到32层没有了,也不能调换房号的,“收取定金不超过总房款20%的,应当双倍返还”。
“如果开发商能够继续履行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认购协议),因为《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立法理念,就是为了保障交易的稳定和正常进行。”王笑宇律师建议,业主如果和开发商协商不成,向有关部门投诉也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单独或集体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家)都等了五年了,楼到现在都没建起来,(不收钱了)连个正式的文件都没有,啥时候办‘网签’也不知道,都觉得心里没底!”陈女士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协调处理,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豫大房地产公司这一次的承诺能否兑现?豫大·水岸名苑C区的业主能否顺利办理“网签”?大河报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