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1:37:28来源:法律常识
2003年,魏思丽在内蒙古赤峰买了一间房子,一共花了16万,之后又花了三十来万对房子进行翻新和扩建,然后将房子对外进行出租。
时间就这样转瞬即逝,一转眼到了2017年,赤峰市要开展城市化的建设,魏思丽当初购买的院子被纳入了棚户改造计划的范围,要被拆迁。
魏思丽一下子变成了拆迁户,她将获得数百万的拆迁款。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当初将房子卖给她的刘亚云母子就跑来了,要求魏思丽将拆迁款分一部分给她们。
魏思丽对此当然不会同意,让人没想到的是,刘亚云却一纸诉状将魏思丽给起诉了,魏思丽认为有购房合同在,刘亚云闹不起什么风浪。
然而最后的判决却出乎她的意外,法院竟然承认了当初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为什么购房合同会无效呢?拆迁款真的要分给刘亚云吗?这一切的起因就是当初双方买卖房屋一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2003年,刘亚云的丈夫田忠林患了重病,为了给田忠林看病,家里那么些年攒下来的一点积蓄都被花光了,甚至还欠了别人很多钱。
即便如此,田忠林也没能将病给治好,最后因为病重去世。
在田忠林去世之后,刘亚云带着两个儿子一同生活,然而生活的重担快要将这一家三口给压垮了。
刘亚云赚的钱不多,但就是这不多的钱,不仅要生活,还要付小儿子上学的费用,此外还要还当初给田忠林治病欠下的钱。
她的大儿子虽然体恤母亲,早早地出去打工挣钱了,但是挣的钱也仅仅能够养活自己。
生活带来的压力,让刘亚云动了卖房子的念头。她们住着的房子是田忠林父母留给田忠林的,之后两人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建了几间屋子。
把房子卖了的话,应该能把欠的钱给还清吧,刘亚云经过一番思量之后,开始在报纸上张贴小广告,要把房子卖掉。
不少人看到了刘亚云贴出去的售房广告,然而他们的出价并不高,只在十万元左右,这个价格连还欠下的钱都不够,刘亚云就一直没卖。
7月18日,魏思丽看到了刘亚云贴出的广告,当时她已经下岗,平日里也没事做,手里有那么些积蓄,她就想着用这些钱做些投资,买间房屋用来出租收租肯定稳赚不赔,心动之下她就联系了刘亚云。
魏思丽跟着刘亚云看了房子,对于房子她还挺满意,刘亚云要15万多卖给她,对于这个价格她也能接受。
甚至在了解了刘亚云的经历之后,知道她卖房子是为了将当初因丈夫治病而欠下的欠款给还上时,她还主动多给了五千,凑了一个整数,以16万元的价格买下了房屋。
魏思丽诚意十足,刘亚云也非常感激她的这个举动,因此在将购房合同拟好之后,刘亚云签字时不仅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还写上了已经过世的丈夫田忠林的名字,此外,她的两个儿子,同样在这份合同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按理来说,这样一份购房合同无比严谨,不会出任何问题,但就是这份购房合同,在十五年后变成了无效合同,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呢?
房子的买卖完成之后,刘亚云拿着卖房得来的16万,在将欠下的钱还完之后还有2万多的剩余,她用这些钱盖了大棚房,之后在蔬菜大棚里种些菜,凭此谋生度日。
买下了新房子的魏思丽,则又花费了三十多万将房子进行了翻新和扩建,之后就将房子用于出租。
原本两人似乎不会再有任何交集,然而十五年后,刘亚云母子却将魏思丽告上了法庭,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两人的纠纷呢?
再将两人联系起来的事情,是魏思丽从刘亚云手中购买的房子在2017年被纳入了拆迁规划当中,魏思丽成了拆迁户。
按照估算,如果房子真的被拆迁了,魏思丽能够获得的拆迁补偿差不多有四百多万。
刘亚云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心里感到极为落差,毕竟当初魏思丽从她手里买下房子时只花费了16万。
因此刘亚云就跑来找魏思丽,想让她将拆迁款的一半给自己。魏思丽对此自然不会同意。
刘亚云搬出自己家庭情况不好,让魏思丽将心比心,她不再强求一半拆迁款,而是说只要拆迁款的一个零头,然而这个零头却达到了150万。
听了刘亚云的话魏思丽极为气愤,她当初心怀同情,购房时多还多付了5千元,现如今刘亚云一家却忘恩负义,想要跟自己分钱。
要知道当初魏思丽购房加上翻新扩建前后花了51万,在当时那个年代,51万足以在城市买上一间商品房。
魏思丽为这个房子也付出了那么多,现如今房子拆迁刘亚云想要来分杯羹,没门儿!
而且当初两人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子已经和刘亚云没有任何关系,有购房合同在,魏思丽才不怕刘亚云闹事呢,直接就拒绝了刘亚云。
然而令魏思丽更加愤怒和没想到的是,打苦情牌无效的刘亚云径直将她告上了法庭,要将当年的购房合同撤销。
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魏思丽虽然对于上法庭一事有些紧张,但是她并不担心,因为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十分的清楚,上面又有刘亚云一家人的签字,如此严谨的合同总不会无效吧。
魏思丽没想到的是,这份购房合同,还真的无效。为什么十五年前签订的这份购房合同在十五年之后会无效呢?
刘亚云既然敢将魏思丽告上法庭,当然是有了万全的准备。她当初和魏思丽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一个漏洞,这条漏洞是她依据一条法律条文找到的。
在1999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当中有规定,农村居民的住宅不能卖给城市居民。
刘亚云和魏思丽当初买卖的那个房子,在性质上属于农村宅基地,而魏思丽的户口则在城市,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说的话,魏思丽并没有购买刘亚云房子的资格。
正是凭借着这点,刘亚云母子将魏思丽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把房子收回来。
魏思丽承认自己在对法律条文的了解上有所欠缺,然而大家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不会将所有的法律条文细则都知道的那么清楚。
魏思丽认为,当初两个人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都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而且是刘亚云先卖的,即便有错也是两个人都有错,要分先后的话也是刘亚云罔顾法律卖房在先。
而且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年,现如今房子要拆迁了刘亚云才说交易违法不作数,这摆明了是要吞掉拆迁补偿。
刘亚云却咬着这条法律不放,她觉得魏思丽不是农村户口,那么按法律规定购房合同就无效,房子就不属于魏思丽,那么房子拆迁给出的补偿也不属于魏思丽,而是该归刘亚云。
说得简单点,这一切都是为了那数百万的拆迁补偿。对这件事两人各有自己的看法,难以有所定论,最终还是要看法官的判决。
对于这件事情,刘亚云是原告,她要求将购房合同撤销掉,同时房屋拆迁给出的补偿要根据法律条文进行分割。
法院在对案情进行详细梳理之后,结合相关法律,认为虽然当初双方对于购房合同的态度都认可,然而合同违反了法律相关条文的要求,因此当初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原以为有购房合同就一切稳妥的魏思丽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合同上双方那么多人签了字的,这就不作数了?
当初51万就算在城市买个商品房现在都能价值五百多万比拆迁补偿还要多,自己那么多年在这个房子上投入了那么多,现在这房子突然不是自己的了?魏思丽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不过法律必须遵守,房子肯定和魏思丽没有关系了,那么拆迁补偿是谁的呢,或者怎么分呢?
原本17年刘亚云起诉魏思丽一案中,除了撤销购房合同之外,还有一个诉求,就是要求划分拆迁款。
然而当时法院认为房屋并没有实际的拆迁协议,连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都没办法确定,只是有一个拆迁的意向,所以对于刘亚云的这个诉求,法院给驳回了。
转眼时间到了2018年,房屋拆迁一事确定了,具体的补偿金额也出来了,为419万。
这一次是魏思丽主动站在了法庭上,她起诉了刘亚云母子,要求房屋的拆迁款全部给自己。
魏思丽提出,虽然法院判决两人当初的购房协议无效,但那只是因为购房协议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
可是两人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不公平的情况,所以从诚实信用原则来考虑的话,自己买的房子,拆迁补偿也应该是自己的。
最主要的是,是因为魏思丽对房子进行了扩建,房子的面积是原来的三倍,再加上她去办了房产证,这才使得拆迁补偿能够达到419万元那么多。
魏思丽一方的律师也向法官表示,魏思丽有权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在审理这件案件的时候,法院也极为慎重,因为近年来因拆迁导致的纠纷案件不少,顾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能让卖家在这种案件中钻法律的漏洞去占便宜。
因此在对拆迁款划分的过程中,法院认为应该按照案件的过错比例来对拆迁款进行判决。
在这件案子中,刘亚云在十五年之后凭借着违法买卖的理由主张购房合同无效,因此刘亚云存在着在交易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
因此在划分拆迁款时,原告魏思丽应当获得拆迁款的70%,刘亚云则应当获得拆迁款的30%。
然而这只是拆迁款的大方向上的划分,对于拆迁款具体的数额,还要详细的根据情况进行分割。
拆迁补偿一共419万,其中有323万是房屋补偿,剩下的96万则是团签奖。
此前说过,魏思丽购房后进行了扩建,原本刘亚云房屋面积是146.15平方,魏思丽扩建的房屋面积是284.81平方,323万的房屋补偿,则按照两人各自的房屋比例来进行分配。
所以刘亚云能够分到109万多的房屋补偿,此外96万的团签奖,其中31万归刘亚云。这样来看刘亚云共得140万3千。
然而这还没算完,刘亚云不可能将这140万全部拿走。在这140万3千当中,还要将魏思丽当初购房所花的16万还给魏思丽,剩下的124万则是按照双方过错比例3:7来分,也就是魏思丽获得124万当中的70%,刘亚云获得其中的30%。
拆迁补偿的划分到这里也就算清楚了,最终魏思丽获得了382万多,刘亚云则只获得了37万2千。
虽然刘亚云只分到了不到百分之三十的金额,然而37万也是一笔大数目了。尤其从社会公平等角度来看,原本房屋卖了,就已经和刘亚云没有关系了。
眼看房子拆迁能得到一大笔钱,刘亚云就钻法律的漏洞想要谋财,她获得这笔钱的方式和理由都不算正当。
这件事其实只是社会上的一个缩影,现如今很多这种和拆迁有关的案件,也有不少人想要钻法律的漏洞,然而这种行为终究不可取。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刘亚云也得到了一部分金额,但根据法院最终的判决来看,还是能够看出来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法律并不会让人钻漏洞去谋利。
也能够看出来法律在白纸黑字的条文之外,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以及对诚实守信的原则的坚持。
另外通过这件事我们也要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无论是在购房或者是别的事情上,要积极的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做到不违法不犯法,同时也能够避免因为缺乏对法律的了解而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