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22:24:33来源:法律常识
焦 · 点
■ 成都将构建起覆盖城乡的“一刻钟”公共法律服务圈。2018年,建成22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7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0%的村(社区)建成社区法律之家。
■ 成都市、县两级年财政预算1500余万元全力保障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市本级和新都区、郫都区、金堂县将为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5月17日,成都市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会。会上研究部署了2018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重点工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作了指导,邀请自贡市、凉山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到会作了交流,成华区、温江区、郫都区、彭州市、新津县、金堂县司法局代表作了经验性发言,全体参会人员还实地参观了温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
会上,成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赋桂组织全体与会同志学习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近日对成都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受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宗勇同志委托提出:“要深刻学习领会范书记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在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要突出‘快、实、好’三个字,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等不靠、不观不望,迅速行动起来;要与现实结合好,不搞大拆大建,务求工作实效;要抓出成效,力求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会 · 议 · 通 · 报
今年1-4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锦江区、温江区、双流区、蒲江县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运行,其他区(市)县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实施中,预计年底前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全市共服务群众45264人次,目标任务已完成过半。
会 · 议 · 要 · 求
1
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首位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厅“五年三步走”规划,坚持“每周推进”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区(市)县之间的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务必按照《成都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要求,抓紧工作实施,尽快形成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点,社区(村)法律之家为触角的三级工作体系,早日构建起公共法律服务“一刻钟”服务圈。
2
践行以受援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贯彻市委“全面落实年”部署,做好《成都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研究新思路新方法,理顺工作关系,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扩面、提质、强保障的新要求,让更多的法律援助成果惠及于民。做好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本级和新都区、郫都区、金堂县要做好与当地法院的对接,严格依法按程序提供法律帮助;做好数据分析和提炼总结工作,为全市全面开展刑辩全覆盖工作提供经验。贯彻落实最高院等五部委《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市看守所和法院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出台《值班律师工作站管理规定》。同时,高质量推进省市两级民生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能力。
3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机制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不留死角
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生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禁将法律援助经费与其他业务经费混同管理使用,尤其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经费,必须100%用于办案支出,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日常管理,梳理清楚法律援助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经费管理和案件指派要做到透明公开公正,有效处理好效率和公平问题,切实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傅泽涛 主编:张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