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1:28:3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网上关于“武汉一癌症患者欲卖房捐出遗产,10天被律所收20万咨询费”的视频,引起网友关注。
3月21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发布通报,称已依法受理,将尽快完成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癌症患者被收20万 律所:不贵
今年42岁的艾女士,是癌症晚期患者,考虑生命无多,打算卖房后捐给动物协会。
艾女士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湖北良朋律师事务所的范某良“律师”。并在2020年底正式碰面。没想到,范某良在10天的两次咨询中,先后索要艾女士20万元费用,还催促她把80万元捐款也尽快汇过去。
艾女士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后,要求取消合同,对方称只能退还5万,他们是“依法办事”,“不是黑心的人”。
同时对方称,20万不贵,随便投诉。“因为我们的服务,不是一两天给她做完的,我们后期还给她做服务。”“既然你把我投诉了,那我们就依法走法律程序。”
律所10天就能挣20万,着实超出了大伙的想象力。癌症、捐赠遗产、20万咨询费……一个个的字眼的对比更是激起网友的愤怒,纷纷指责律所见钱眼开,漫天要价。
这笔咨询费是否合理,到底高不高?
《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计时收费为100元—2000元/小时。如果按最高标准每小时2000元、每天8小时共计10天,也只能收取16万元律师服务费,距20万元的费用还差4万元。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主要因素。委托人罹患绝症、来日无多,准备在生命的尽头为慈善、公益事业出一把力,这是难能可贵的。委托人的承受能力有限,卖房牵涉的法律问题一般并不复杂,律所提供咨询服务并不需要消耗太多的时间和成本。
律所向委托人收取高达20万元的咨询费,于理而言,与委托人的相关因素并不相符;于情而言,缺乏同情心、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
收费取决多种因素,各地标准不同
律师收费的多少,是双方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案件解决所用时间长短、路程远近等因素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在不同的区域,也是不同的。一般当地的司法局以及律师事务所会划定收费标准,供律师收费参考。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_FORMAT_GT_####_FORMAT_GT_##北京: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了解,北京大律所计时收费价格在3000元/时,在金融、跨国领域价格可达5000元/时。
##_FORMAT_GT_####_FORMAT_GT_##吉林: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
律师服务的部分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附件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法律服务的内容,工作量、疑难程度和律师的服务能力协商确定。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25%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收费标准可上浮30%,下浮不限。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_FORMAT_GT_####_FORMAT_GT_##山东:放开律师收费标准,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
为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2019年6月26日山东决定放开律师服务费、基层法律服务费等。
市场调节价并不等于“随口开价”。对放开收费的服务项目,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确保放开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保持合理稳定。
取之有道,莫让乱收费理直气壮
去年底,“农民工因工伤获赔180万付律师费90万”一事经媒体报道后,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涉事律所被认定收费违规,受到处罚。平心而论,从工伤致瘫180万元赔偿款中分走90万元,亦即占到赔偿款的50%,这样的律师费收取未免还是畸高了。
如何避免此类高额律所收费纠纷呢?
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向社会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对群众加大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
另一方面,《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也不妨适应现实适时作出修订,规定各类案件律师可以收取的提成限定在约定标的额的相应区间以内。如此,则在满足相关律师基于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收益需求和当事人诉求、经济承受能力之间达致一个平衡。
此外,律所收费不能光有市场性没有公益性,规范好自身最起码不能乱收费、多收费、违规收费。否则,不但会咎由自取,受到法律的惩罚,也不利于律师业健康发展。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马婉莹 综合央视网、光明网、河南日报、海报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