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7:58:43来源:法律常识
“于某某,你好!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你是否能听清我说的话?”
“可以听见。”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内,刘律师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正借助远程提审视频系统进行“云会见”。受疫情影响,刘律师和其他辩护律师人一样,无法进入看守所会见代理的当事人。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能被剥夺,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不能被忽视!
疫情发生后,针对众多律师反映受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需要影响而不能正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平度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反应,联合市看守所共同商讨应对措施,决定运用检察远程提审设施协助律师进行“云会见”。即,由检察业务管理部门牵头,在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审前,通知辩护律师到院,先行通过远程提审系统会见犯罪嫌疑人,再由承办检察官进行业务审讯。
“云会见”前,律师需先向检察业务管理部门提交视频会见申请,并提供“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材料,进行登记预约。整个过程律师不需要再行联系看守所,真正实现了“服务升级”。
“画面非常清晰,声音也很清楚,解决了我们疫情期间无法会见的难题,还提高了会见效率,真是非常方便。” 魏林荣律师是平度市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参加远程会见的律师一样,他也对检察机关的这种“升级服务”赞赏有加。
“云会见”即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又确保了监管场所的防疫安全。目前,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已协助律师进行远程会见犯罪嫌疑人45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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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艺馨
美编:艺璇
摄影:亚丽
文案:傅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