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1:03:55来源:法律常识
邻居长期高分贝弹钢琴扰民,一墙之隔的高龄产妇不堪其扰。近日,经当事人申请,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北京市首例“噪音侵扰”诉前禁止令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徐女士隔壁的新邻居胡女士长期高频、大音量弹奏钢琴,还开设了直播钢琴课程。作为高龄孕妇的徐女士,自孕四周起便深受噪声影响。为此,她曾不止一次登门与邻居协商,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徐女士拨打市民热线也未能化解矛盾。于是,徐女士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今年8月,法官多次来到徐女士家实地勘验。鉴于钢琴音量已达到噪声污染的程度,法官向弹琴的胡女士签发了民事裁定书,责令其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在与徐女士共用墙壁的一侧空间内弹奏钢琴。
承办法官李珑介绍,禁止令保全措施是为及时制止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生态环境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的临时性救济措施。此案中,裁定作出后5天内被申请人胡女士已经将钢琴挪移到其他与邻居墙壁不相邻的房屋空间,并申请解除禁止令。随后,法院核实现场环境,并与徐女士确认未继续发生噪音侵扰行为后,已经出具了解除禁止令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自今年年初开始施行,这是对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延伸和发展,其规定的禁止令行为保全,为噪声污染受害者提示了一种新的解决途径。人民法院审查噪音禁止令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不再囿于是否超过噪声限值的标准,如果申请人认为噪音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宁静生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噪音制造者便构成民事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今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就依此发出了全国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据介绍,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的王先生一家,近年来每天都会在房间内听到持续不断的古怪吼叫。经调查,声音来自邻居李先生。根据相关部门监测,虽然该噪声清晰可闻,但并未达到噪声限值相关标准,根据当时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最终,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环境禁止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支持了王先生的禁止令申请。
可以说,法院通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制止紧迫的生态环境领域侵权行为,守护了当事人的“安静权”。
生活中遭受噪音的侵扰,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打官司对簿公堂,如果一直悬而未决,噪音就有可能依然存在。那么,在法院发出诉前禁止令后,相关住户仍然制造噪音,在法律上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禁止令作为一种保全措施,有哪些优势?对此,律师岳雪飞介绍,禁止令是一种行为保全方式,在民事诉讼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的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岳雪飞表示,诉前禁止令在知识产权领域运用较多。比如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那么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之前的诉前禁止令是规定在民事诉讼法里,至于环境侵权方面的诉前禁止令,则是由专门的司法解释制定,这个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规定,使诉前禁止令成为保护环境的一个有力武器。诉前禁止令发出之后,如果行为人仍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的话,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或司法拘留等措施。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情况紧急的侵权禁止令申请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话,被申请人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也就是说诉前禁止令制止侵权行为是比较快的。
岳雪飞同时表示,为了防止这种保全措施被滥用,法律也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一般来说需提供资金或房产证明,这样可避免申请如果出现错误,可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话,法院也可将申请驳回。
近年来,噪声投诉居高不下,噪声污染侵权案件也时有发生。今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这意味着面对噪声污染,更强的法律武器已经上线。
业内人士指出,噪声污染看不见摸不着,面临着取证难、鉴定难、因果关系认定难等难题。对此,不仅需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良法善治;也需环境、住建、公安等部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噪音治理新路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引导公众受警醒、知敬畏,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看看新闻Knwes编辑:崔信淑 张蕴昆 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