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2:02:19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那究竟整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要求是怎样的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要在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一般都会导致人员伤亡,“亡”且不论,“伤”的情况就复杂了。由此引出无数问题和纠纷,比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海南颂坡律师事務所的李群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这笔钱,如果与医药费相加之总额,并未超过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则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最高法司法解释之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严格的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法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至于超额的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和加害方,一共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造成伤残的经过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疾等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李群律师补充:其他法律依据
1.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在诉讼过程中,伤残鉴定费用由举证方先行垫付,如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其最后支付。
2.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根据我国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之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谓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 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保证诉讼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按理应该由加害人承担。
总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至于胜诉方自愿负担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