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6:30:49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3月4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组织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关于子女的探望权问题作出了引导和约束。据悉,这是江苏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丁某(男方)与朱某某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孩子由丁某抚养,但在具体探望问题上,双方未达成一致。母亲朱某某认为自己在探望孩子时受到了丁某及其亲属的阻挠,探望权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这个情况,承办法官向丁某与朱某某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在家庭教育中与他们进行了深入沟通,告知其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签订了一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约束他们依法行使探望权,共同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以“指导令+承诺书”的形式,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通过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让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不因离异而缺失。为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作出了督促和约束,日后如一方违反探望承诺的,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关系或者中止探望,将变得更加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