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21:48:04来源:法律常识
夫妻结婚16年,丈夫发现妻子疑似出轨,两次鉴定发现3个孩子均非亲生。
“这个事情整得我两三个月几乎都没有好好睡过觉,每天晚上只能睡一个多小时,一直也没再工作。”7月26日,这位自称是“世界上最悲催”的丈夫成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心乱如麻,一方面妻离家散,一方面自己身陷故意伤害案,一方面他和父母遭遇炮仗袭扰。
今年44岁的成先生是江西上饶德兴人,2007年他和同镇的妻子结婚后,一直努力打拼。“我们是2007年经媒人介绍认识的,然后就在一起了,2007年端午节摆的订婚酒。”
“2013年买了面包车,我一个人出去打工。”成先生承认,夫妻俩曾长期分居。
“我原先是在浙江杭州开搅拌车,后来开半挂车跑长途,老大是结婚前她就怀孕了,不会去工作,她生下小孩带大一点,我让她和我外出打工,她说要在家带孩子,只有2014年她和我到沈阳她表哥的厂里做橱柜门,做了一年她就回家了,她又不工作,我一个人在外面打工。”
“2007年3月以后,我在杭州打工,她就几乎每个月到我那里去呆个一星期或者10天这个样子。”长期的聚少离多,夫妻情分变得寡淡,直至今年3月,他与36岁的妻子陷入情感危机。
“今年3月2号,我在浙江衢州一家宾馆门口逮到她和一名男子共退一张房卡,我和她确实起了争执。”成先生承认,当时自己不冷静,“我打了她几巴掌。”
“隔了两天,我跑回家找她的小姨,就是她妈妈的亲妹妹,想叫她去劝她。”
成先生向记者描述自己当时心烦意乱的心情,“在浙江衢州抓到她那几天,我工作10分钟心里就烦躁不安,就没心思工作了。第一次跟她吵的时候,她还没把我拉黑,我坐下来就翻手机打电话。3月24号又跟她吵架,她就把我拉黑了,直接就跟人家跑了,我做什么都没心情。”
妻子一走了之,成先生想到孩子,想到用头发做亲子鉴定。“我最小的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不是我的,老婆还和我吵架,一走了之,还把我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拉黑,她和人家跑到外面去,我找老婆联系不上。”
成先生没想到,找妻子娘家人会让自己陷入一起故意伤害案。
“4月26日,我到她家跟她妈妈说喊她回来,毕竟还有两个大的孩子,想让她回来商量具体怎么解决问题,考虑看还能不能过下去,她躲在外面总不是个办法。”
成先生回忆:“当天我也比较冲动,就去找她妈妈,我说今天一定把女儿叫回来。她妈妈就不管不顾,直接拿折叠伞打我,让我滚,不要到她家来。”
“她妈妈一个劲打我,打到我的胳膊,我本能地抬手臂去挡,我说你别动手。当时是在她家院子斜坡顶上,她妈妈没站稳就坐在地上,腿骨折了,当时我情绪激动,根本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
“当时她小姨报了警,我没走,一直等警车来,当地派出所当天把我带走。”
成先生表示,当天在妻子娘家现场,他并没有说给孩子做亲子鉴定的事。“当时老大、老二还没做亲子鉴定,老三的鉴定结果都没跟她妈妈说,我是坐在警车上被带到派出所的过程当中,跟警察说了孩子不是我亲生这个事。”
谈及丈母娘的伤情,成先生说:“腿伤现在差不多好了,有轻微的骨折线,没有做手术,已经不需要拐杖能自己走动。”
成先生透露,丈母娘住院当天,和妻子有染的这名男子还到医院去看望。“他在医院门口打电话威胁我要打我,他老婆也打电话到我们这里。”
成先生提供的两段通话录音显示,有男子要求他到医院来。他一直在压抑心中的愤懑,外人或许难以理解他的举动,“包括我现在跟你说这个事,我人都在发抖。”
丈母娘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成先生涉嫌故意伤害,6月1日被取保候审。“警方说是我用手推,但我是用手臂挡,是过失致人轻伤,但警方说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我其实没有危害性的,我又不是故意的。”
成先生说,事发当晚,妻子从外地赶回来,把小孩接走了。“她还是不跟我联系,我找朋友联系,想劝她回来解决问题,她家人也没有一个出面回应,没有人来协商,给我一个说法。”
成先生随即又对两个大孩子做了亲子鉴定,“我对老大、老二也做了亲子鉴定,5月12号鉴定结果出来,全都不是我的,三个孩子我也不知道是谁的。”
成先生承认,这两次鉴定妻子都不知情,是自己单方面做的,“我只要证明孩子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就行了。”
“她还是不回来解决问题,5月22号我就联系了江西电视台。”成先生表示,记者上门采访丈母娘,当时他就在家门外,怕进去惹恼妻子娘家人,但最终还是遭到妻子的报复。
5月28日,成先生和父母在家遭遇深夜惊魂,前门和后面卫生间窗户遭炮仗袭扰。
“我当天是睡在楼上,那个声响很大,我们家前后两排的住户都被吵醒了,他们是有意在报复,用的是那种两层36发的‘闪光蕾’,用胶布捆绑起来,是放置在我家前门位置,还有一个是放在我家后面卫生间的窗户上,用蚊香做了延时引爆,因为现场遗留物里有蚊香。”
成先生提供了现场图片,“他们放在我家后面的爆炸物跟手腕一样粗,它不是烟花,不是普通爆竹,就是农村里常说的拿来炸鱼的‘鱼雷’。”
“前门和后面卫生间的双层钢化玻璃炸坏了,防盗窗炸变形了。”成先生透露,警方和他一同调取监控看到,当晚和妻子有染的那名男子开的车,“从他家所在的镇上出发,晚上10点多钟走高速,赶到我家时已经是12点钟了,等我家被炸时,他们已经到了高速路口。”
成先生告诉记者,虽然监控显示只有男子开车,没有看到妻子,但是俩人一起实施的报复。“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一周后案件破获,告诉我他俩承认一同来实施爆炸,说她也在车上,只是没下车,应该是躲在后备箱的位置,沿路的监控都没看到她。”
成先生说:“我母亲74岁。我父亲79岁,当晚受到惊吓,第二天就住院了,心脏出现问题,患上抑郁症。”
医院诊断书显示,成先生的父亲紧张性头痛,急性应激障碍,高血压。
“我这个事情当地政府、社区、派出所,包括我们单位都很重视,担心我发生过激行为。”成先生表示,相关部门派人到家里来安抚。
“专案组在案发当天就找了他俩,专案组九人分成三批,分别去了婺源、浙江衢州和安徽调查。”
7月26日,距离和丈母娘冲突过去整好3个月,距离成先生遭遇的爆炸即将两个月,但成先生仍无法排解郁闷和焦虑。
成先生澄清:“我现在还没有起诉离婚,要先把她妈妈告我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解决掉以后,其他的官司才好说,这个案件对我形成压迫感。”
一连串的事情发生,让成先生猝不及防,内心不堪重负。“这个事情整得我两三个月几乎都没有好好睡过觉,每天晚上只能睡一个多小时,一直也没再工作。”
成先生表示很无奈,娘家人至今都在护着妻子,认为他做得不对。“因为我打了她几巴掌,她家人说我打她了,让我承认错了,就没有说过她女儿出轨是不对。”
“在她家门口和她妈妈吵架时,也没有把亲子鉴定结果公布出来,我也考虑到如果我们离异了,对三个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
成先生称,或许对孩子们伤害最大,目前,三个孩子都跟着外婆生活。“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老大对我非常怨恨。老二对我还好,因为她平常在家非常听话,我到学校去看过她两回,包括我父亲,有一次是冒着大雨,下午6点钟在学校门口等她。”
成先生介绍,6月21号德兴下暴雨,“下雨涨大水,她外婆家的路被淹了,我联系班主任说我去把她接回来,班主任说要跟我妻子娘家人沟通,她家里人就不同意,班主任就安排孩子到同学家里去住。”
德兴市公安局7月5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查明,违法行为人与成先生的妻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被成先生发现后,5月28日00:30许,违法行为人与成先生妻子使用黄绿相间的电工胶布,将两个36响的“闪光蕾”放置在德兴市成先生住宅门槛,使用一个冲天炮烟花炮仗放置在住宅后面卫生间窗户上,使用点燃蚊香的方式延迟引爆,造成卫生间窗户损坏,客厅玻璃污损,损失价值经价格认定为582.92元。
以上事实有两人的陈述和申辩、成先生的报案材料、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等证实,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10日,执行方式为送至德兴市拘留所执行。
成先生表示:“派出所给了我对他们的处罚决定书,对他是拘留10天,他已现在已经出来了;对她是拘留8天,但她现在一直没有回来接受处罚,因为是行政处罚,不构成网上通缉,只能等她回来进行处罚。”
“我这个事最关键的一点是对公序良俗影响特别大。”谈及诉求,成先生表示,“首先,对我和她妈妈这个案件的定性,我个人认为我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我是过失致人受伤,我主观上没有故意去推她,只想让她把女儿叫回来,商量好好解决问题。”
其次,成先生提出对妻子所涉案件定性故意毁坏财物是否准确?“他俩主观故意破坏、危害我家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我要求对爆炸物的威力做鉴定,是不是属于常规民用燃放的普通爆竹,一直没有给我答复。当初说从严从重处理,但连行政罚款都没有。”
此外,成先生对物价局鉴定定损582元有异议,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认定,“应该按照恢复原状来进行鉴定,不能以成本来鉴定。”
成先生称,这名涉事男子也是德兴人,但和他并非一个镇。他听说妻子和对方在外面承包工程。
“他有两个儿子,他有家庭。”对于妻子和这名男子是领证结婚还是同居,成先生称:“他们现在是不是领结婚证,我不知道。”
成先生的妻子曾对媒体表示:“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都叫你爹了还不知足?”
7月26日晚,记者联系上成先生的妻子,她否认丈夫所谓实施爆炸的说法。“不是爆炸,就是在他家门口放烟花。”并称自己已经在拘留所接受过警方的行政处罚。
妻子表示,丈夫做鉴定,她不知情,“他做事做那么绝,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谈。他做亲子鉴定,不是他的,他会在我小孩面前说孩子是亲生的,他不想要孩子,就算掉了嘛,他又三天两头跟我小孩说他是孩子爸爸,他说这些又是怎么说呢?那不打嘴巴吗?”
妻子称丈夫言行不一,做法互相矛盾。“他不能接受孩子,又去学校骚扰孩子,当着孩子面说孩子是他亲生的。他不要去骚扰我孩子,我觉得还没事,三天两头骚扰孩子,这样就没意义呀。他如果认孩子,就干脆不要做这个事情(亲子鉴定),做这种事情又做得那么绝,又要去说是他的孩子,这样哪个小孩都不会同意的。”
成先生的妻子解释,“之所以不见他的面,是因为他有家暴,我被他打怕了,他有暴力倾向,他见一次打一次,他有一次拿把刀要挟我,人身安全重要嘛。”
对于4月26日发生的事,成先生的妻子称丈夫上门打伤母亲。“他是故意打的,他当着我妈妈的面骂人家女儿,那肯定不行吧,就说了他两句,这不是很正常对不对?说他两句,他就动手把我妈妈打了,这还是有人拦着,不拦着,会打到我妈妈头上去。”
成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他拿手捅我妈妈,我妈妈从家门口上坡,他把我妈妈从坡上捅下去的,到现在腿都没好,还得用双拐。”
母亲住院期间,丈夫也没去看望,“他跟我妈妈赔礼道歉了吗?也没出1分医药费,全部是我哥出的。”
在妻子看来,两人复合不了,她表示:“换个角度来讲,你女婿把你打了,打进医院,你觉得你会和好吗?”
“他什么都不说,怎么离婚了?离婚不是我考虑不考虑,是他考虑不考虑,他不是已经找了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吗?”
妻子表示:“离婚这件事我以他为主,等着他请律师走法律程序。我们小老百姓说话没用,他都说了,要我们是圆就是圆,要扁就是扁的,他说他要离就离,我们永远离不了。离婚这一步,问题是他不肯办,不是我不肯办。”
成先生妻子否认和丈夫指责的男子走在一起,“我们俩一起有合作,是一起承包工程。”
她称丈夫疑心重,“不是只说他一个人,凡是和我交际的人,他都说我跟别人有关系,同学跟我玩得好的同学,他都怀疑,凡是跟我好的,他认为都和我有关系。”
对于丈夫顾家的说法,妻子反问:“他顾家吗?顾哪里了?得问下他,他每年给我多少钱?让他摸良心说,每年给我多少生活费,三个孩子是我妈妈养的,从小到大都是住在我妈妈家的,外婆外公养的。”
“16年来给家里的投入怎么算得清呢?”成先生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已经被掏空了。这16年来,家里的经济开销主要是靠他打工赚钱维持,要抚育三个孩子,他一心顾家,深知养家挣钱的不易。
“做工特别辛苦,几乎天天都要做到半夜,最高一个月有1.5万的收入。以前跑长途挣的钱我都给她,特别是过年那两个月,发的工资都给她了,我在外面身上只留生活费,把所有的钱都给她。”
“我本身也是取保候审状态,我现在还想找一位有正义感的律师帮我打这场官司。”成先生感叹,“我结婚这么多年,现在所有的存款都没有了,目前还欠了20万的债和10万贷款。我现在也没有工作,经济上比较困难。”
7月27日,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记者采访,就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
对于成先生私下单方委托做的亲子鉴定,赵良善指出,只要受托的鉴定机构具有鉴定资质,鉴定结论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在诉讼中,成先生的妻子对此不认可,则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可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对于是否起诉离婚问题,赵良善介绍,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赵良善表示:“遭遇家暴起诉离婚,并非一定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家暴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可否调和等因素来判决准予离婚与否。”
赵良善指出,一般情况下,就算成先生的妻子真的存在出轨等过错的行为,也不会影响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赵良善表示,法院在具体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还是会从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的角度出发,尽量实现公平、公正以及合理,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分割财产时,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些。
“如果成先生的妻子不同意离婚,成先生可根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赵良善建议,关于3名孩子抚养,如果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3名孩子不是成先生的亲生孩子,那么3名孩子的抚养与成先生无关,法院不会在判决中涉及夫妻双方抚养孩子的问题。但是,如果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3名孩子是成先生的亲生得,成先生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由成先生的妻子支付抚养费。
赵良善强调,不可否认,烟花爆竹也是一种以火药为原料的危险品,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但是并不能就此认定烟花爆竹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因为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具有“三高”特性:高危险性、高杀伤力、高破坏力。
根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囯防科技术工业委员会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未将烟花爆竹列为爆炸物。
因此,根据刑法定罪法定原则,燃放烟花爆竹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成先生的妻子及其同伙的刑事责任,但可对其治安处罚。(注:出于保护个人隐私,文中均为化名)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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