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23:14:54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特指标的额不高、或者你占据一定理由(最好对方知道)的案子。
作为被告,对这种案子,你都没必要在收到起诉状前,这么急迫地要进行准备。收到后,更不用慌,针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和准备证据就行了。
因为起诉状收到前,你是不知道对方的牌是怎么打的,比如告了几个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部分,这些是决定诉讼方向、可能的诉讼策略的。而你未知,你没必要在那自己吓自己。
事实上,这种案子就是小民事纠纷,对方也不一定真的想打官司,不服气、激激你等,是都有可能的。而你收到起诉状,对症下药、针对性准备,一点也不晚,诉讼中给当事人留的准备时间,都是很充足的。
你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主动联系对方,这无可厚非,太多的那种小案子,商量商量,对方就撤诉了。真正打起官司的,都是硬性的难以调和的矛盾。
(我是夏启航律师,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