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1:00:06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律师,经常有当事人咨询,问打官司去法院立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立案是使双方争议的事情能进入法院审理的第一道程序,各地法院对立案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如果是个人作为原告自己去法院立案,以下是必须提交的材料:
1、起诉书原件,也就是诉状,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起诉书须由原告本人亲笔签名,份数一般按被告人数加一份即可。
2、原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份数与起诉书份数一致。为使得证据材料晰明了,最好准备证据材料清单。
4、如法院管辖不是十分明确的,需提供证明管辖连结点的证据,即证明法院对这个起诉的案件有权立案管辖的证据。例如,依据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应提供被告住所地的证明,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被告的工商信息查询函(可在企业信用网查询并打印)等;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供被告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户籍所在地证明,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具的被告在该地址至今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等。
以上是原告本人去法院立案需准备的材料,如本人因故无法到场的,也可以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代理立案。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材料,同时需提交代理人及代理人具有代理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一些特定案件还需额外提供一些材料,如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还需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裁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