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1:52:35来源:法律常识
背景:老杆已达退休年龄享受农保,但他嫌农保少,觉得自己还能再为子女分担一些,就用其弟弟中杆的身份证在外地一家企业入职工作,却不慎在工作中受伤。老杆说单位要为其申报工作;单位说老杆欺诈后果自负,与单位无关。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01
老杆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02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谁说了算?
《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03
老杆受伤的事情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由此可知,老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他与单位之间确实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存在劳务关系,可以根据双方过错比例来分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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