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2:26:19来源:法律常识
主持人:租房子交押金是房屋租赁业的行规,中介公司收取押金约束租户,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限制还算说得过去,但以此为由提出不合理要求,实为不妥。遇事不慌,合理维权,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希望多几个本文中的“吕先生”站出来。
讲述人:吕先生
前段时间,因为租房子的事,我心力交瘁。之前,我们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按常理说,拿回押金理所当然,但节外生枝,退钱一波三折。事情虽然过去,我觉着有必要提醒大家,遇上侵权行为,一定要较真,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去年10月份,我通过一家叫“相寓”的中介公司租住一套房屋,租期一年,签合同的同时交付押金2400元。今年合同到期的当天,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将我和房东都叫到现场,当面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工作人员与房东签订了《房屋委托合同解除协议》,并约定次日待房东电话通知可退押金时,就将钱退给我。
不料,次日,我接到房东电话,说中介公司表示不能退我押金,原因是所租房屋未腾空,若想收到押金,必须中介公司到现场确定房子腾空以后才行。我觉得不可思议,因解约当天,三方都在场,我并未违反合约,中介公司凭啥扣住押金不退?我追问当天那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他解释虽然他们与房东所签合同到期,但与我的解约手续并未履行完成,故不退押金,且多出的天数还要继续让我支付房租。
岂有此理,合同到期解约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我与房东经过沟通达成一致,她同意暂缓几天让我找新房子,且不收费用。就此,我向律师咨询中介公司的做法涉嫌违约。
多次与中介公司交涉未果,我毅然拨打了“12345”投诉,同时向媒体求助,最终,经多方共同努力,我如愿拿回了押金,曲折过程不想赘述,但为今后维权坚定了信心。
太原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记者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