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3:10:0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正义网
听证会现场。
正义网鞍山9月21日电(通讯员姚晓滨)“没想到困扰我多年的心结今天终于解开了,是检察机关帮我洗清了冤屈,重获‘新生’的生活勇气。”这是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前营镇仙人咀村党支部书记佟某生参加听证会后吐露的心声。
9月18日上午,岫岩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听证室正在召开佟某生申请行政执行监督案公开听证会,来自鞍山市人大代表、辽宁玉都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正良,鞍山市政协委员、德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航和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马文生作为听证员受邀出席听证会。鞍山市两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干警出席观摩。
该院副检察长陈鹏主持听证会,并就申请人佟某生围绕的3个争议焦点,请其陈述理由及提供证据。
2017年5月21日,该县林业局对佟某生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在某镇建自来水井并非法占用林地552平方米,另铺设自来水管道过程中毁坏树木刺槐5株,合蓄积0.408立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共计16560元罚款,并责令6个月内恢复被改变的林地原状。行政处罚后,佟某生不服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期缴纳罚款,后法院强制执行17019元。
2020年9月9日,佟某生以当地人民法院未依法审查行政处罚合法性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该院受理此案。原来,2016年春季,申请人佟某生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本村村民饮水困难,经县水利局同意并立项,在该村民组建自来水井。为了解决村民饮水困难,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农高区管委会同意,由村委会先行垫付资金在原有井口和管道的基础上扩建自来水设施。因当时村委会没有资金,由申请人本人先行垫付并组织修建。2017年5月,该县林业局作出处罚,2018年1月县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申请人佟某生17019元,让申请人感到自己作为村长为了解决村民的饮用水困难,个人还被以顶额处罚有些冤枉和纠结。听证会上,林业局认识到所做处罚决定存在错误,并承诺主动予以纠正。
听证会结束后,申请人佟某生心中的心结终于被解开,县林业局依法撤销做出的对佟某生罚款17019元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