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7:05:41来源:法律常识
受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中心副主任郝兴利律师邀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刑动派”团队负责人辛本华律师应邀参加了盈科刑事法律事务中心2022年9月8日在盈科青岛组织的第五届刑事论坛,并为青岛律师同行们介绍了刑事会见相关技巧。著名程序辩护律师、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学明律师也为在座律师分享了“陷阱式辩护”的辩护经验。
本次论坛由郝兴利律师主持,盈科青岛部分律师以及国曜琴岛姜文博律师、在新型毒品辩护领域崭露头角的郑丽芳律师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交流活动。
本次论坛第一部分由辛本华律师分享对抗性案件中的会见技巧。
首先,辛本华律师强调,随着认罪认罚制度的全面推行以及刑事辩护全覆盖的推进,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按照认罪认罚程序及时进行了简易处理,绝大多数当事人及其家属就此认为律师可有可无,大部分律师也觉得自己在案件辩护中难以发挥作用,于是大部分案件都选择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进行辩护。即使部分案件愿意委托律师辩护,付费意愿明显不强,且伴随着近年来律师队伍的明显扩张,刑事辩护工作越来越难,刑事律师之间也是越来越卷,这给刑事辩护事业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因此,辛本华律师指出,必须抓住少数具有较大辩护空间的案源,积极进行辩护,在刑事诉讼法确定的游戏规则内积极地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展开平等的对抗,努力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让确定有罪的人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让证据裁判、人权保障和疑罪从无等原则得到有机统一的综合适用,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辛律师认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对于专业刑辩律师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要让刑事律师本人觉得其在刑事诉讼部分案件中仍然大有可为,仍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辩护服务。其次,要努力说服当事人及其家属相信刑事律师的专业服务会产生积极的、有益的影响,并因此愿意支付较高的服务费用,共同配合刑事律师做好工作,以争取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得到真正的有机统一。
其次,辛本华律师介绍了会见的第一步技巧,即向当事人阐明为客户保密是律师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如果违反,律师可能被投诉甚至受到行政处罚,从而让当事人对辩护律师产生信任,愿意相信、理解并积极配合律师做好辩护与自我辩护工作。辛律师在分享中举例道,像法子英的辩护律师的做法是完全违背职业道德与律师的法定义务的,即使是法律援助中心披露或者提供相关笔录也是完全错误的。由此可见,律师法关于保密义务的规定可能存在一定漏洞。因此,在律师法修订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基于履行职责获得的相关秘密或者证据,同样应当遵守保密义务,除获得当事人及其家属明确同意以外,不得披露、提供。
第三,辛本华提出在介绍清楚保密义务后,刑辩律师应当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的各项诉讼权利,包括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对于无关问题可以拒绝回答的权利,核对并要求对笔录进行修改、补充的权利以及拒绝签字的权利。对于办案人员非法讯问、取证的行为有权不予配合并要求回避,要积极辩解而不是消极对待,对于违背事实要求事后补签字的非法要求要坚决予以拒绝,对于不清楚、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不得随意乱说,要坚持少说话、避免说错话。
第四,辛本华律师指出,在会见过程中对于具体罪名的法定构成要件及其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要向当事人详细讲解,并对重要的事实、情节予以重点突出强调,阐明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且须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对于某些律师过于纠结事情到底是怎么样子的心态,辛本华律师指出,除了证据之外没有事实,只有现在证据能够证明哪些事实才有意义,尤其是个别看守所存在非法对律师会见进行录音录像等监听的违法做法,纠问事情到底是什么样子既不必要也不高明。
第五,在某些特殊案件的辩护中,辛本华律师指出要防止案件由一个罪名变成多个罪名,由轻罪转变为重罪,要充分做好预判和提醒工作,防止因为律师经验不足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伤害,避免产生客户投诉。
第六,辛本华律师特别强调,在对抗性案件中展开平等对抗工作,一定要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允许违反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公序良俗,绝对不允许从事积极妨害侦查机关取证的措施,如不得出现毁灭证据、转移涉案财产、串供等违法或者不正当做法,避免产生法律风险,尤其要绝对避免律师当事人化,充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最后,辛本华律师鼓励刑事辩护律师好好学习,充分提高办案能力和辩护水平,依法依规进行辩护,坚持做到胆大心细手艺高,方能防患于未然。律师会见工作做得好,方能为后续的案件处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即使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也往往能够得到一个较为宽大的从轻幅度,从而体现律师辩护工作的有效性。
论坛第二部分由著名程序辩护律师、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学明为律师同行介绍其精心研究多年的“陷阱式辩护”十三招。王学明主任的讲授别出心裁、招招精彩,为保护王学明律师的知识产权和辩护技巧的有效性,不便一一透露。感兴趣的同行可以参阅王学明律师即将公开出版的《程序辩护精要》一书。
论坛第三部分,在郝兴利主任的主持下,参会律师积极发言、提问,就自己的辩护经验或者疑惑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或者提出了精彩的问题。最后郝兴利律师也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分享了自己对于律师会见和程序辩护的相关心得。
本次交流活动严肃而热烈,持续长达三小时之久,最终在所有与会人员的意犹未尽中圆满落下帷幕。
关于“刑动派”律师团队
盈科上海刑事部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部门之一。部门业务领域遍及全国,主要针对金融犯罪、涉税/走私犯罪、野生动物犯罪、涉外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涉互联网犯罪以及企业刑事合规等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秉承专业化、精细化辩护理念,部门不断发展壮大,现有成员近5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博士3人,硕士14人,司法工作、高校背景等5人,建成了一批知识层次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刑辩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精英律师团队。
部门职务列举——
部门主任:康烨
部门专家顾问:韩国权、钱沛鑫、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