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0:36:05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看到,醉驾被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都会取保候审,这是为什么?还有哪些情况应该取保候审,哪些情况不能取保候审,我结合法律的规定解释一下: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不予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机关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其中法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也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由公安机关决定犯罪嫌疑人的保证方式。
二、哪些条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有四种情况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也就是有可能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例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有两种考虑,一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也不致再次发生社会危险;二是对比于逮捕条件来说的,因为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是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无法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况下,采用非羁押的取保候审措施也就顺理成章了。这其中比较典型的犯罪就是醉驾了,根据法律的规定,醉驾的最高刑罚就是判处拘役,不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所以一般情况下的醉驾行为,在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都是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有两点考虑,一是可能判处的刑罚,一般情况下是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二是社会危险性评估。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一般还要做社会危险性评估,经过综合评估,在确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才可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
三是对生活不能自理或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注意这种情况,也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不是必须取保候审,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也需要做社会危险性分析,只有在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才可取保候审。
四是对于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下一般适用于案情复杂的案件,侦查期限较长,但羁押的期限是法律规定的,不可能一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只能对其采取非羁押措施,一般情况下,案件的侦查从立案到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最长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6个月左右,超出期限,就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当然对是否采取取保候审,还需司法机关的综合认定。
三、取保候审的法律后果。取保候审不是结案,只是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项强制措施,案件经过侦查后,一般情况下还要经过法院的判决,也有可能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看案件的调查情况。还有就是被取保候审的人虽然不被羁押,但其行动自由肯定会受到一定限制,必须保证随传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