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1:49:00来源:法律常识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这是1起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的虚假诉讼案。恶意串通、捏造事实的目的,就是骗取法律裁定文书,侵害他人利益。
高法2021年打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介绍四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这是1起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的虚假诉讼案。恶意串通、捏造事实的目的,就是骗取法律裁定文书,侵害他人利益。
一.基本案情
一对夫妻陈某、黄某诉称,自2013年1月起二人为某公司工作,陈某月薪是4.5万元,黄某月薪是1.5万元,二人共工作52个月,累计应得工资312万元。2018年8月双方签订工资结算协议,协议确认某公司尚欠二人工资286万元。案子起诉后,某公司也认可二人主张,双方在庭前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但经法庭审理查明:陈、黄二人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亲属,因张某的公司要拆迁,为虚构营业损失,多获得拆迁补偿款,双方就恶意串通,由陈、黄二人出面对张的公司提起虚假诉讼。裁定驳回陈、黄二人的起诉,对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罚款一佰万元,涉嫌犯罪线索和相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
二. 案件的典型意义
恶意串通是虚假诉讼的主要行为之一,恶意串通、捏造事实的目的,就是骗取法律裁定文书,侵害他人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恶意串通作为评价证据,其本身是很难被直接证明的,需要通过对其他相关证据的综合评价,进而得出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结论。
本案中,某公司为骗取更多拆迁补偿,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其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更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应予惩处。
三.相关法律
二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刑法都规定,恶意串通,企图用假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