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2:02:58来源:法律常识
“花城有爱,守护未来,我们在你身边。”六一儿童节前夕,广州两级法院可是为各位大朋友小朋友送上了一份内容丰富的大礼包!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各基层法院开展了“助力成长,情暖万家”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法治活动。一起来看看大礼包里都有啥?
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
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5月25日,由团市委、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未保办、市预青组联合主办的2019年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广州市儿童公园正式启动,广州中院作为联合协办单位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庭联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综合庭搭建了“助力成长,情暖万家”精品项目展示摊位,全面展示了“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工作成果。同时,通过向孩子们发放典型涉少案例宣传单张及宣传册、播放法治教育课件、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等,有效提升了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得到了众多孩子和家长的欢迎。
“春泥护苗,法润童心”
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大讲堂
5月29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妇联、省普法办、团省委联合主办的“春泥护苗,法润童心”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大讲堂开讲。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长陈海仪为光正实验学校600多名学生和家长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双师法治教育讲座。
讲座上,陈海仪结合家长孩子互动问答等形式,通过剖析“珍惜同学情谊”“远离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性侵”“网络交友要小心” 等真实案例,为孩子和家长递上一张印有“规则与意识”的“法律身份证”。
羊城论坛
支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5月30日上午,陈海仪在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羊城论坛》上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支招。
陈海仪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点在于“做好自己”,父母应做好保护未成年人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学校、社会、政府、司法机关应在立足自身职责做好工作基础上,打通相互统筹协调渠道,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未成年人保护系统工程和社会治理大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大家谈”沙龙
5月30日下午,陈海仪在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之一——“未成年人保护大家谈”沙龙上,结合自身童年经历与育儿经历,为如何预防性侵害提供了满满的干货分享,并为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出谋划策。
从爱的角度出发
撰写判决文书和法官寄语
“……原告人为地阻隔造成母子分离,并非理智成熟负责任的爱,对儿子和被告均是伤害。”
“经法庭教育后,双方在观察期内均能履行保障对方探视的义务,按时完成布置的‘家庭作业’,用心地读一些养育子女的书籍并手写记录育儿心得,从而在养育子女方式上有所进步和成长......”
这是近日白云法院邓娟法官审结的一宗离婚纠纷案件的判决内容。
在该案中,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两个子女(女儿5岁,儿子2岁)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双方都要求两个孩子归己方抚养。
女方提出,男方在孩子六个多月大的时候已经不让女方进家门探望儿子,恶意制造孩子由男方抚养的事实。由此形成了双方家族的对抗,甚至报警处理仍未果。
法官大胆地为双方设置六个月的观察期,设定观察期内双方的义务:男方应履行保障女方对儿子一周至少一次的探视权,女方在探视时履行维持儿子现时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否则,将构成探视权的妨碍,承担不利于主张抚养权的后果。
同时,布置庭后的“家庭作业”,要求双方每周用拍照及简短文字的记录陪伴时光,学习“如何做父母”的课程(包括线上线下课程、阅读相关育儿书籍)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内容(包括截图、心得体会)。指定双方每个月月末定期到法院汇报学习心得体会。每周末由双方携带子女组织一家四口的家庭活动日,同时委派社工作为观察员每周深度跟踪,作出观察报告。
法官还大胆作出临时性地变动抚养的决定,通过交换抚养角色,互相体会对方的感受,使得双方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最后,双方每人抚养一名子女,并承诺本着爱护子女的角度出发,加强沟通,互谅互让,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以心营造爱孩子的温暖时光,弥补因离婚对孩子带来的伤害。
➣相关链接:《从爱的角度出发》
广州市各基层法院
也给大家带来了各种新奇的法治体验
➣《法官cosplay?60名小学生的别样体验!》
➣《海珠法院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 320名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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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我们的“花朵” 向校园欺凌说不!》
擦亮“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
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广州中院一直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1992年联合共青团、广州市委共同发起,公安、检察院、司法、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旨在帮教失足青少年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羊城金不换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和整体性,将“羊城金不换工程”进一步擦亮为“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形成了涵盖少年矫正、爱心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各项内容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❶ 继续擦亮“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深入推进原有的各项涉少刑事审判特色机制,包括引入心理干预辅助案件审理、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后社区矫正建议制度、判后回访与帮教机制等。
❷ 推进服刑人员改造矫正工作。在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建成减刑假释远程视频法庭,升级换代建立广州犯罪少年智慧矫治中心,涵盖开庭、法庭教育、犯罪矫治、法治教育、亲情修复、导师辅导和远程视频法庭开展帮教活动等功能。
❸ 推进非监禁刑少年犯复学重读工作。与教育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协调,联系、落实学校接收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及时回归校园接受教育,共同构建少年犯返校就读的快捷绿色通道。
❹ 推进未成年犯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探索适合未成年罪犯特点的减刑假释审理模式,引入心理评估、亲情关怀等手段,为全面评估在押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监管条件及防范再次犯罪可能性提供理论支撑与客观评价体系。
❺ 在广州市新穗学校探索构建“一对一”导师辅导机制。与广州中院老干处合作,在广州市新穗学校构建退休法官带领“青年地带”社区社工,与“三难”(家长难养、学校难管、教师难教)学生及家庭“一对一”导师辅导机制,导师、社工与学生家长共建帮扶方案并已落地施行,辅导联动机制初见成效。
❻ 加强少年审判理论研究。参加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改革方向及路径研讨会,协助最高院制作了少年法庭发展历程的专题片。以广州两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为样本,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并转化为立法建议、司法建议、信息、法治宣传材料等调研成果。
❼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广州两级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122次,共有46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模拟法庭10次,组织参观法院或旁听庭审33次,印刷《成长的险滩》等普法读物,拍摄《助力成长 情暖万家》等宣传视频、微电影5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的社会理念。
广州中院积极擦亮“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获得多方认可肯定。其中,2014年获得全国法庭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获得全省法院特赦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巾帼文明岗、2013-2015年度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案例;2017年获得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全省法院特赦案件工作集体嘉奖;少年审判法官陈海仪同志被评为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广东省道德模范”“南粤楷模”“2017年度十大榜样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
来源 |广州中院 少年家事庭
通讯员 张雅慧
责编 | 彭勇
编辑| 毛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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