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2:22:36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3月3日,委托人施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委托人家属经过多方比较后来到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托合伙人陈明海律师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立即预约会见委托人。经向委托人了解案件的具体经过,陈律师形成了辩护思路并与委托人及其家属沟通并保持一致意见。
随后,陈律师与办案民警进行沟通,并对涉案罪名提出异议,在侦查阶段五次会见,二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均未获准许,后公安机关移送批捕时将涉嫌诈骗罪名调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陈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了案件材料,并仔细研究案情后,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陈述变更强制措施的五点理由,并在系统上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递交材料后,经办检察官马上联系陈律师,进一步听取意见,并讨论后审核同意了陈律师提出的没有继续羁押必要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意见。委托人施某已于2021年8月4日获检察院同意后取保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