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1:02:10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8月10日,二三里资讯报道了一名路政的工作人员在102线中固路段不幸殒命。
近日,二三里资讯获悉,目前开原市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对两名男子进行了判决,不过遗憾的是,逝去的生命却永不可挽回了。
经开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鲁某驾驶黑MK13**号重型解放牌高栏货车,受车主王某的指派从黑龙江省克山县运输玉米到辽宁省锦州港。2017年08月10日12时许,当车行至铁岭市体育公园路西时,遇铁岭市公路路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红绿灯路口处执行公务,在黑MK13**号车等灯期间,路政执法人员郑某某登上该车指引车辆到附近的铁岭市超限检测站接受称重检测,期间鲁某将李某从驾驶的位置换下来,李某下车和其他车辆的驾驶人合计后决定不去检测站称重,向开原市方向逃跑。约13时10分许,当车行驶至检测站附近时,李某、鲁某未能按要求驾车进站检测,而是抗拒执法强行拉载郑某某驾车沿102线向开原方向快速行驶。
此情况发生后,路政部门立即联系开原市路政、交警部门在开原市中固镇102线梁台段予以拦截。13时40分许,李某、鲁某驾车遇交警拦截时,未按要求停车接受检查,而是强行加速向北继续行驶,被害人郑某某为了让被告人李某、鲁某停车接受检查而与二被告人争抢车辆变速杆,致使变速杆损坏。但是二被告人仍然驾车逃窜,行驶中二被告人对郑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并要求郑某某下车,郑某某表示要下车,二被告人均未采取有效措施让郑某某下车,当车行驶至102线845公里+250米处时,致郑某某坠车身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系头顶部受到较大钝性暴力作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被害人郑某某坠车后,被告人李某、鲁某在明知被害人郑某某坠车的情况下,仍未停车实施救助行为,而是驾车向北继续行驶至辽宁省昌图县境内,并于当日17时18分向昌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投案,后开原市公安局警察在昌图县古榆树镇哈尔村将二被告人带回。
2018年8月10日,经开原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被告人鲁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被告人李某、鲁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郑某某、吴某物质损失人民币28571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李某、鲁某承担连带责任。
(二三里编辑 赵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