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2:22:07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5月30日讯(通讯员 高峰 记者 陈咏)扬州广陵警方30日通报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嫌疑人是一名大学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自毁前程。
警方通报,今年2月,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运东派出所接到银行线索,客户小刘(化名)持有的银行卡有大量异常资金转出转进,流水高达一百多万元,且存进去后就在银行ATM 机取现。民警将小刘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小刘今年 20岁,是扬州某高校大学生。小刘交代,今年1月份,自己接到好友王某(化名)的电话,请他帮个小忙,每个月可以获得一万元报酬。小刘询问帮忙内容,王某说,自己有个亲戚是开工厂的,账面上有大量资金取不出来,需要用别人的银行卡套现,如果小刘可以帮他办几张银行卡来转账套现的话,自己会支付酬劳。
当时小刘的第一感觉,这是在“洗钱”,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要求。没过几天,王某再次将小刘约出来,带他吃饭、喝酒、唱歌。其间,几位朋友轮番劝说小刘这不是洗钱,不用担心,不涉及违法犯罪。在朋友的劝说下,小刘先后在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并将所有银行卡交给王某等人。王某承诺,只要跟着自己干,一个月搞个两三万不是问题。此时,小刘早已被利益冲昏头脑,放松了警惕,在王某等人的指导下,多次帮忙去 ATM 机取钱,同时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转账等操作,流水数额达到一百多万元。就在小刘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的时候,民警上了门。
警方表示,小刘明知卡中的资金是他人违法犯罪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协助转移资金,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得知这一结果,年仅20岁的小刘后悔不已。目前,小刘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广陵警方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款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侥幸心理不可有,法律红线不要碰,别为蝇头小利毁了大好前程。
来源: 紫牛新闻